春秋时期,莘县属卫国。
战国时期,莘县改属魏国。
秦行郡县制,置阳平县,属东郡。
汉武帝时期,莘县属兖州部东郡。
三国袭汉制,莘县属司州部阳平郡。
晋朝仍为州、郡、县3级制,莘县属司州部阳平郡。
南北朝时期,仍承晋制。
后魏,莘县属济州部济北郡。
齐周,莘县属司州部阳平郡。
后齐改为乐平县。城北有莘亭城,后周置莘亭县。
隋,废郡存州,莘县属魏州武阳郡。
隋开皇六年(586年)复称阳平县,隋开皇八年改称清邑。大业二年(606年)始称莘县。
唐朝,莘县河北道魏州魏郡。
宋初,莘县属河北东路大名府魏郡。
辽、金,莘县属大名路大名府。
元代,莘县属东昌路总管府;隶山东省。
明代,莘县属山东布政司东昌府。
清代,隶山东省。莘县属东昌府。
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1919年辛亥革命推翻帝制的80年间,域境建置无大变化。
1912年,山东省废府设道,属济西道。
1914年改属东临道。
1928年废道,直属山东省。
1936年,全省下设12个行政区,区设行督察专员公署,莘县属鲁西北为第六区。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发生至1938年,莘县成为沦陷区。抗日战争爆发,共产党领导下的县、专区抗日民主政权逐步建立。
1939年10月,鲁西北行政委员会成立。
1940年4月,成立鲁西北行政主任公署,下设泰西、运西、鲁西北、运东4个专署。是时,莘县属鲁西北专属。
1941年6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决定鲁西行署和冀鲁豫行署合并,成立新的冀鲁豫行署,辖7个专署,原鲁西行署的泰西、运西、鲁西北、运东为第一、二、三、四专署,原冀鲁豫行署的辖区为第五、六、七专署。是时,莘县属第三专署。
1943年,原冀鲁豫行署第三专署与冀南行署第七专署合并为冀鲁豫行署第七专署。是时,莘县属之。
1944年5月,冀南行署、冀鲁豫行署合并为新的冀鲁豫行署。
1944年8月1日,莘县全境解放。
1945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北方局,建立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个中央分局,同时恢复冀鲁豫、冀南两区行署,冀鲁豫行署辖8个专署,莘县属冀南行署第一专署。
1947年—1948年8月,莘县冀南行署第一专属。
1949年8月20日,聊城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属平原省,莘县隶属该区。
1949年至1952年属山东省聊城地区。
1952年10月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
1958年底撤销莘县建制,属地划归范县、冠县。
1961年7月1日复置莘县。
1964年后金堤以北之范县属地全部划归莘县。
1967年聊城专区改称聊城地区,莘县属之。
1997年8月,莘县属地级市聊城市。
莘县行政区域包括历史上的莘县、朝城县、观城县的全部和范县、濮县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