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机制主要体现在:建立稳定的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确立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新增卫生投入重点向农村基层倾斜。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会公益类卫生事业单位,政府负责其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加大对县级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
学科发展、政策性亏损等补助投入。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类型支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按照“建得起、办得好、能持续”的要求,可以标准化新建,也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乡镇和村的公用设施辅以改扩建,欠发达地区还可以从租赁农民用房起步,按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装修改造;在投入上,要充分发挥政府、集体、社会等多个投入主体的作用,实行“乡镇和卫生牵头,村里出地、财政补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