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要求,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报销比例差距保持在5%--10%。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保险的规定全额付给,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
医药知识2023-02-10 06:18:12百科知识库
《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要求,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报销比例差距保持在5%--10%。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保险的规定全额付给,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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