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统一岭南,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浦北县境属象郡辖地。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合浦县,隶属合浦郡,今浦北县境属合浦县辖。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合浦郡驻地由广东徐闻县迁徒合浦县城,即今浦北县泉水镇旧州古城头。
南北朝宋泰始七年(471年),立越州置临漳郡,州治、郡治在今浦北县石冲镇仰天窝(又名“青牛城”)。
齐建元元年(479年),合浦郡治迁广东徐闻县。齐建元二年(480年),合浦郡地置封山郡和龙苏郡(又名蔡龙郡),后改为龙苏县,郡治在今浦北县福旺镇古立村。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合浦郡称合浦县,属越州辖地。大业元年(605年),越州改称禄州。大业三年又称合浦郡。州治、郡治、县治仍在今浦北县泉水镇旧州古城头。
唐武德四年(621年),合浦郡改称越州。增置蔡龙县,县治在今浦北县福旺镇古立境内。贞观八年(634年),改越州称廉州,以大廉峒而得名。州治在今浦北县泉水镇旧州唐城遗址。
宋开宝五年(972年),撤销封山、蔡龙、大廉三县,并入合浦县。浦北为合浦县地,属廉州辖。同年,廉州治地从今浦北县泉水镇旧州唐城遗址迁至今合浦县石康镇境内长沙场。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廉州为廉州路,合浦县属廉州路辖地。浦北境为合浦县的一部分。
明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合浦县,并入石康县。洪武十四年(1381年),恢复合浦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廉州路改为廉州府。七年(1374年),廉州府降为州,撤销合浦县,并入石康县,今浦北境属石康县辖。十四年(1381年),廉州升为府,称廉州府。恢复合浦县。浦北境为合浦县辖地,延至清代。
民国元年、3年、9年、19年、25年(1936年)合浦县先后隶属钦廉军政府(后改名绥靖处)、钦廉道、广东省南区绥靖公署、广东省第八区医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今浦北境仍属合浦县一部分。
民国36年9月,县境第一个人民政府—中共合灵南区军政府在浦北境内的白石水双冲口(今大成乡)成立,辖合浦、灵山。
民国38年(1949)8月1日,成立合浦县人民政府直至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段时期。今浦北仍属合浦县的一部分辖地。
1951年12月,“合浦县人民政府中北区办事处”在张黄镇成立。
1952年5月12日,广西省人民政府行文通知,划合浦县北部的十三区至二十一区,设立浦北县(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下文批准),因地处合浦之北,这是浦北县得名之始。隶属广西省钦州专区。
195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浦北县归属广东省合浦专区辖。
1958年12月3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扩大)通过决定,撤销浦北县,并入合浦县(国务院1959年3月20日下文批准),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
1965年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复置浦北县,属归广西钦州专区(地区)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