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计算机系统的规模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改善饭店经营管理;
(2)提高计划实施的准确性;
(3)扩大业务范围及财务项目;
(4)有益于调配人力、物力;
(5)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程度。
2.根据业务量及服务范围选择机型:
(1)床位少于200个的饭店、宾馆宜采用微型计算机进行管理;有条件者应设置备用机。
微型计算机系统设备最小配置为:主机字长为16位及以上;存贮器容量不少于512kbyte;配有软磁盘机或硬磁盘机及台式宽行打印机。设备应具有处理汉字功能。
(2)床位多于200个的饭店、宾馆宜采用微型计算机、高档微型计算机或局域网络系统:
a.微型计算机系统配置应符合规定。
b.高档微型计算机系统最小配置为:主机字长32位;存贮器容量不少于1Mbyte;硬磁盘机;软磁盘机及台式宽行打印机。设备应具有汉字系统。
(3)级别高、规模大的饭店、宾馆宜采用高档微型计算机、小型计算机、双机运行的容错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系统:
a.系统的响应时间应小于30s。
b.小型计算机系统最小配置为:主机字长不少于32位;主存贮器容量不少于2Mbyte(不包括操作系统常驻区);硬磁盘机或光盘机不应少于2轴;磁带机应为多密度型;打印机不应少于2台;终端机与软磁盘机按需确定。系统应具有汉字处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