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玩忽职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在工作过程当中擅离职守,没有履行自己的应尽职责,或者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应尽职责,但一般的玩忽职守行为通常就是单位内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的,情节严重的玩忽职守才会构成犯罪。
一、属于玩忽职守的行为有哪些?
(1)擅离职守,即行为人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违反职责要求,擅自离开职责所要求的岗位,以致没有履行其职务。
(2)未履行职守,即行为人虽然在工作岗位,但没有履行法定的职责,没有按法定的职责行事。
(3)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责,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主要表现为履行职责不尽心、不得力、不认真、马马虎虎、粗心大意、草率从事、敷衍搪塞等。
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自国家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出台以后,玩忽职守的这种做法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尽职尽责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的。即便是普通民众认为对方有玩忽职守做法,也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投诉玩忽职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