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来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370条,当中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况之下,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
一、关于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来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情节严重,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二、涉嫌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在当代的社会,军事设备对于国家的安全维护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在实践生活当中,往往有一些人故意提供不合格的军事设备,这会导致我们国家的安全遭受到一定的威胁,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来对此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