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公证送达的流程是执法人员在送法律文书的时候,到公证处邀请两名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当事人的住处,如果当事人拒签,执法人员只需要在回执证上写明当事人拒收,并且由公证员在回执上签字作证,把法律文书直接留在现场就行了。
一、法律文书送达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执法人员在送达执法文书时,同时邀请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一同前往,一旦发生当事人拒签情形,执法人员当即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实,并由公证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作证,而后将执法文书留置于现场即可。
公证送达实际上是留置送达的一种方式。留置送达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法定的送达方式,既然公安干警、群众或基层组织等都可以作为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作证,那么,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签字作证同样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证人身份的要求,即只要证人与执法机关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等都可以作证。所以,一般意义上的留置送达是可由公安干警、群众或基层组织等作为证人做证,而公证送达是由公证人员作为证人作证,二者性质是一样的,只是证人身份不同而己,因此,公证送达是留置送达的一种方式。
二、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或当面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已向送达机关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同样视为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送达文书的,送达机关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已经送达。
3、委托送达:是指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如受送达人不居住在送达机关的辖区内,送达机关可以委托受送达人居住地的机关代为送达。
4、转交送达:是指如果受送达人是军人,可以通过其部队的政治机关转交;如果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可以通过其所在的监狱或者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送达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5、邮寄送达:即通过邮寄方式将送达文书送达受送达人的一种方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送达机关如通过邮寄。
三、民事诉讼的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1、授权委托书
2、证人出庭申请书
3、反诉状
4、民事起诉状
5、民事判决书
6、民事调解书
7、民事裁定书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驳回支付令申请用等)
8、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9、执行异议申请书
10、支付令申请书
11、证据保全申请书
12、债务人破产申请书
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司法机关都是直接把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的,对于部分老赖才会采用公证送达方式,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工作人员把法律文书送给了当事人,不管当事人是否签收,都必须要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