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申请书的写法是先写标题,开头是对公诉方的尊称,在正文的开头表明辩护人的法律地位,正文当中的这些内容是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写的,需要辩护人提出对当事人不予起诉的法定理由,结尾的部分是辩护人的签名,检察院的名称和年月日。
一、附条件不起诉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附条件不起诉申请书
尊敬的公诉人:
受xx市XX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x某某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依法为其辩护。辩护人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某某在本案中具备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根据本案事实,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建议对被告人x某某作出予以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理由如下:
一)x某某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二)x某某具有酌定从轻情节
三)x某某具有立功表现
此致
xx市x城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x律师
年月日
二、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第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第三,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第四,程序条件,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三、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罪犯在考察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附条件不起诉的刑事案件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如果当事人根本就不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情形,辩护人强行向人民检察院递交附条件不起诉申请书的话,反而不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