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巴喷丁的给药说明
1.首次给药宜在睡前服用,以减少头晕、嗜睡等不良反应。
2.两次服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
3.本药的停药或治疗方案的调整均需逐渐进行,时间不宜短于1周。
4.本药可能发生出血性胰腺炎,如出现持续性腹痛、恶心、反复呕吐等胰腺炎的临床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
5.本药可引起嗜睡、眩晕等,服药后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
6.用药过量的表现:可出现复视、口齿不清、严重腹泻、头晕、嗜睡、淡漠、甚至可致死亡。
7.用药过量的处理:多采用对症及支持治疗,肾功能不全者可进行血液透析以清除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