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果芸香碱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经眼给药
1.滴眼液:(1)慢性青光眼:使用0.5%-4%的滴眼液,一次1滴,一日1-4次。(2)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使用1%-2%的滴眼液,一次1滴,每5-10分钟1次,3-6次后每1-3小时1次,直至眼压下降(注意:对侧眼也应每6-8小时滴1次,以防对侧眼闭角型青光眼的发作)。(3)缩瞳:对抗抗胆碱药的散瞳作用时,用1%的滴眼液滴眼1滴2-3次;先天性青光眼术前用药时,用1%滴眼液滴眼,一般用1-2次;虹膜切除术前用药时,用2%滴眼液滴眼,一次1滴,共滴4次。
2.使用1%-2%眼膏时,一日1次,在临睡时涂入结膜囊内。
3.使用眼药膜时,应在临睡时将一小格眼药膜置入结膜囊(可使本药引起的近视状态至晨起时达到稳定)。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经眼给药
1.Adie's综合征诊断试验:80%的Adie's综合征患者使用本药0.125%滴眼液,其患侧瞳孔可产生更明显的缩瞳作用。方法为:在双眼内各滴入1滴药液并在30秒后重复使用。30分钟后分析结果。
2.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开始时每6-8小时用1%-2%的滴眼液1滴。为将眼内压保持在要求的水平,应对用药的次数及溶液的浓度进行调整。
3.先天性青光眼:术前24小时使用,建议用2%的滴眼液,每6小时1滴。
4.虹膜切除术:激光虹膜切开术、虹膜切除术术前1小时内使用2-3次2%的滴眼液。
5.对抗散瞳效应:1%的滴眼液1滴即可逆转拟交感神经药的散瞳效应。
·口服给药
1.放射治疗诱导的口干症:对于头部或颈部癌症放疗后引起的口干症,初始剂量为一次5mg,一日3次。如对低剂量无效者,可增至一次10mg,一日3次。
2.干燥综合征(Sjogren综合征):口服一次5mg,一日4次。6周内可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