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含读《追风筝的人》有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179字)、《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224字)等1200字左右的读后感作文5篇,供您参阅。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179字
在好友的空间里看到这篇书评时,我便迫不及待的买了下来,终于读完了它,合上书时,书中的文字仍以细腻感人的文笔吸引着我。
小说中的哈桑总是穿着绿色的袍子,对着阿米尔大喊:"为你,千千万万遍。"
小说主人公阿米尔同哈桑从小情同手足,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他们一起玩弹弓,打番吉帕牌,坐在"病玉米墙"上读书聊天。哈桑,那个生下来说出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而不是"爸爸",一个有兔唇的孩子,那个追风筝的人,忠心耿耿的仆人,让阿米尔愧疚,负罪了一生,也让我感动了太久太久。
一次最与众不同的风筝比赛,改变了他们的一生。那件悲惨的事,令阿米尔无比自责和痛苦,他的背叛或者说是懦弱,其实并没有伤害到哈桑,哈桑的信条"为你,千千万万遍"似乎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但阿米尔良心的谴责以及他对父爱的渴求,使他逼走了哈桑,为后来更悲惨的结局埋下了伏笔。阿米尔和父亲孤独地逃往美国,他孤独地守着得癌症的父亲,孤独地结婚,忍受没有子嗣的生活,他有着一个巨大无比的风筝没有去向,但他不敢去追。另一方面,哈桑和他的养父阿里在受到阿米尔的栽赃陷害后回到故里,哈桑长大娶妻生子,后来在阿米尔父亲的朋友拉辛汗的请求下,回到他出生长大的阿米尔的房子帮忙经营,但却为了保护阿尔米的房子夫妻双双被塔利班打死,留一个孤儿在恤孤院。可没想到的是,那个孤儿后来被卖给了当年伤害哈桑的那个人,然后被同样的伤害。时隔20年后,阿米尔在看望重病中的拉辛汗时,知晓了一个他从不敢相信的秘密:哈桑,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经过拉辛汗的劝说,阿米尔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明白,血缘,是最重要的;喝同一个女子奶汁长大的两个人,就是兄弟!虽然这点,他和哈桑,一同被父亲欺骗了38年。他父亲,用拉辛罕的话来说,是一个被拉扯成两半的男人,他默默地承受着自己的罪过,他爱着他的两个儿子,可是他却只能表现出对哈桑,对一个仆人应有的举动。他唯一流过的眼泪,就是为哈桑和阿里离家的那一刻。
于是,阿米尔迈出了重回喀布尔的那一步,重又鼓起勇气去追他人格中的风筝,为他父亲,他自己,赎罪。为此,他和阿塞夫决斗,负伤奔逃,在大使馆为他的侄子寻找移民的出路,饱经折磨的索拉博在获得希望后的兴高采列,当希望又破灭时,这个孩子终于厌倦,选择自杀,被救以后严重的自闭,在阿米尔拉着他的手,和他一起放飞那个风筝的时候,他隐蔽的笑,是发自肺腑的。而阿米尔,在割断对手线后,主动提出为索拉博追风筝的那一刻,"为你,千千万万遍",沁入骨髓,他终于治愈了他的心病,他也终于得到了他生命的风筝,成为一个健全完整的自我。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为你,千千万万遍!"——Foryou,athousandstimesover!
成语忠心耿耿:忠心耿耿[zhōng xīn gěng gěng],意指形容极为忠诚。语或本汉·刘向《九叹·惜贤》。[源] 汉·刘向《九叹·惜贤》(据《楚辞·卷一六》引)驱子侨之奔走兮,申徒狄之赴渊。若由、夷之纯美兮,介子推之隐山。晋申生之离殃兮,荆和氏之泣血。吴申胥之抉眼兮,王子比干之横废。欲卑身而下体兮,心隐恻而不置。方圜殊而不合兮,钩绳用而异态。欲俟时於须臾兮,日阴曀其将暮。时迟迟其日进兮,年忽忽而日度。妄周容而入世兮,内距闭而不开。俟时风之清激兮,愈氛雾其如塺。进雄鸠之耿耿兮,谗介介而蔽之。默顺风以偃仰兮,尚由由而进之。心懭悢以冤结兮,情舛错以曼忧。搴薜荔於山野兮,采捻支於中洲。望高丘而叹涕兮,悲吸吸而长怀。孰契契而委栋兮,日晻晻而下颓。[典故]《九叹》是刘向为追念屈原忠信之节操而作,表面上是吟咏屈原,实际上是自叹身世。在〈惜贤〉篇中,刘向举王子侨、申徒狄、许由、伯夷、介之推、申生、卞和、伍子胥、比干的事蹟,说明自己虽具他们的清高忠直,也一样不免被陷害。他本想放弃高尚的品德,但内心因此感到痛苦而作罢;也想要迎合世俗,无奈心意闭塞而不能开窍。在浑浊的环境里,即使呈献自己微不足道的诚信,却仍然被小人离间而壅蔽。刘向深叹有志难伸,只得心悲忿而涕横流。“忠心耿耿”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形容极为忠诚。
成语千千万万:形容为数极多。如:唐·杜牧《晚晴赋》:“千千万万之状容兮,不可得而状也。”又如:大爷,你可千千万万见了这二个人的面再商量走的话! ——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三回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224字
早就听人介绍过热销书《追风筝的人》,在忙里偷闲的翻看几页后,竟被书中情节深深吸引,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细腻的勾勒出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文中多次出现的风筝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
"为你,千千万万遍"书中反复出现了这个句子,阿里对父亲的忠诚是这句话最好的诠释,阿里是父亲的仆人,也是一同成大的伙伴,情同兄弟,阿里的儿子——阿桑,一个兔唇哈扎拉男孩,是与我——阿米尔少爷一同长大的伙伴,我们一起游戏,哈桑愿为我做一切一切,哈桑与我的童年故事丰富而有趣,哈桑对我的忠诚表达就是"为你,千千万万遍",哪怕是我做错事,替我承担责骂,还是在危险时挺身而出。
哈桑为父亲打理了生活中的一切,因种族的摩擦,战争的洗礼,哈桑为了固有的信念——照管主人的房子,被塔利班分子开枪打死,此时的我却已与父亲逃离战争,远在美国。虽然以前的岁月已成为永远的泡影,但在美国的打拼却教育了我真实的认识社会,我的生活如画卷般绵延往复,日子在温暖中流逝,但哈桑却是我记忆中永远抹不去的伤痛,因为父亲对他的疼爱使我嫉妒,我在矛盾中与哈桑交往,但当哈桑为我追到蓝色风筝,赢得风筝大赛时却遭到小伙伴的侮辱与欺负,而我却没敢站出来制止,以致于扭头跑开。自责、愧疚纠缠着我,于是我设计哈桑偷盗的现场,赶走了他们,以至于哈桑临走也没说出真相。哈桑来走了我那段耻辱痛苦的回忆,但那仅仅是暂时,因为那回忆像毒蛇一样每每在梦境中舔舐着我。哈桑成为我最想忘记又遗忘不了的人。我善良的良知、细腻的情感、软弱的天性是我总徘徊于内疚与自责中,在自我折磨中反省,在自我压抑中企图遗忘。
一个偶然的机会,父亲的朋友拉辛汗告诉了我事情的真相,我竟与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而哈桑与妻子死后,他们的孩子——我的侄子索拉博还在饱受战火、饥饿、死亡的威胁,我在焦虑、恐慌、无助、愤怒中逐渐成熟,开始承担自己的使命,终于我冒着生命危险接出索拉博,在我的细心地呵护中索拉博逐渐接纳了我,我在关怀索拉博中得到了心灵的救赎,我愿为索拉博在公园中继续追逐风筝。人性、人情之美在故事中绵延伸展,宛如一杯绿茶,清香绵长而醇正,故事中哈桑的几近固执的忠诚让人感动,我细腻的情绪变化勾勒出一个胆小、软弱的孩子成长的历程。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成语夜深人静:深夜没有人声,非常寂静。如:汉·蔡琰《胡茄十八折》:“更深夜阑兮,梦汝来期。”又如:听到月高初更后,果然弦索齐鸣。恰喜禁垣,夜深人静,琤璁齐应。(清·洪昇《长生殿·偷曲》)
成语忙里偷闲:在忙碌中抽出一点时间来做别的不关重要的事,或者消遣。如:宋·陈造《同陈宰黄簿游灵山八首》自注:“宰云:‘吾辈可谓忙里偷闲,苦中作乐。以八字为韵。’”又如:原来阿妹去看瀑布,可谓“忙里偷闲”了。——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四十九回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226字
可惜,除了贬低外,阿米尔还选择了逃避。因无法面对哈桑,他栽赃哈桑偷了他的钱财和手表,而终于导致哈桑离开他的家。
但他越贬低、越逃避,他的歉疚感就越重。因为这歉疚感不在别处,恰恰在他心中。
所以,他最后又回到喀布尔,要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救出阿富汗。
所以,当阿塞夫将他打得死去活来时,他哈哈大笑。
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罪人,因而渴望被惩罚。他曾渴望被哈桑惩罚,但哈桑只会继续付出,而不会表达愤怒。但他终于在阿塞夫这里得到他渴望已久的惩罚。于是,当肋骨一根接一根被阿塞夫打断时,当上唇被打裂,其位置和哈桑的兔唇一样时,他心里畅快至极,并感慨:
我体无完肤,但心病已愈。终于痊愈了,我大笑。
回到巴基斯坦后,阿米尔终于令索拉博放下疑虑,答应和他去美国,而阿米尔说"我保证".
但是,当发现困难重重后,阿米尔一时忘记了"我保证"这句话,想劝索拉博留在巴基斯坦的孤儿院一段时间,这时他忘了,进入孤儿院后的那段历史是索拉博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于是,不愿意再重温噩梦的索拉博选择了自杀。此后,尽管被救了回来,但他却陷入了奇特的自闭状态。
命运先使得阿里成为阿米尔父亲的炮灰,命运又使得哈桑成了阿米尔的炮灰,这双重的罪恶加在一起,使得阿米尔终于得以报应。内疚是他的报应,被阿塞夫打成兔唇是他的报应,他的妻子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却无法怀孕也是报应。
现在,作为轮回的一部分,阿米尔必须去做索拉博的炮灰,他必须以哈桑对待他的态度对待索拉博,才可能使得索拉博一点点地走出自闭,那时才意味着阿米尔的终极获救。
胡塞尼的这部小说对情感的描绘如此深刻而真切,令我不由怀疑,这是一部自传。
这部小说的情感之真实,在我读过的小说中,我感觉只有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和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可以媲美,而《情人》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自传小说,《挪威的森林》则被人怀疑是村上春树的真实经历。
不过,我将《追风筝的人》列为第一流的小说之列,不仅仅是因为它具备"情感的真实",也是因为这部小说的构思非常巧妙。
前面提到,这部小说的高潮一个接一个,不断冲击读者的心灵。但用心的读者会发现,每一个高潮出现之前,作者都已经用隐喻和暗示的手法,预示了这些高潮的出现。
并且,除了出神入化的心理刻画外,小说的情境描写也别具一格,既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又具有鲜明的个人化,仔细阅读的时候,你可以感到好像一直是在以阿米尔的视角在看待这个世界。
此外,胡塞尼的笔触既细腻,又有洞烛人性后而产生的沉混有力感。
令人惊讶的是,这是胡塞尼的处女作。第一部出版的小说便如此优秀,胡塞尼是如何做到了这一点?
除了可能是自传的特殊原因外,在自序中,胡塞尼的一句话还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流的小说家、导演和艺术家的共同特点。譬如日本动画之王宫崎俊便说过有同样意思的话:
我从来不考虑观众。
成语身临其境:临:到;境:境界,地方。亲自到了那个境地。如:《三国志·吴志·吴主传》:“而曹公已临其境。”又如:及至身临其境,只落得“原来如此”四个大字。——清·石玉昆《三侠五义》第六十五回
成语体无完肤:全身的皮肤没有一块好的。形容遍体都是伤。也比喻理由全部被驳倒,或被批评、责骂得很厉害。如:《三国志·魏书·邓艾传》“子忠与艾俱死”裴松之注引《世语》:“师纂亦与艾俱死……死之日体无完皮。”又如:他就静悄悄地看下去,看到把各种责难都驳斥得体无完肤之后,他又低声念起来。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239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感触颇多,一部不是纯文学的作品,更偏向政治,民族,种族,阶级题材,读完之后心情浮浮沉沉,异常沉重。内心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如何表达。一句话,就是通过大背景下的小人物的命运描写,映射阿富汗政治的动乱,种族歧视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追风筝的人是以风筝为主线,讲的是主人公阿米尔与他爸爸仆人的儿子哈桑的故事,他们俩一起长大,喝的是同一个母乳,彼此会说的第一个字就是彼此的名字。哈桑忠实坚强,勇敢真诚,阿米尔胆小懦弱,善良敏感,虽然表面上哈桑与阿米尔非常亲密,但是在阿米尔的内心,并没有将哈桑作为他的朋友,其实这与他们俩的阶级身份有关,一主一仆,他们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故事的发展也是围绕着放风筝,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他不需要抬头就知道风筝会落到哪里,并总能第一个拿到落下的风筝,小说中有一句最感人肺腑的话,为你,我愿意追千千万万次,哈桑是多么的忠诚,哈桑曾经说过,只要阿米尔让他去吃土,他就回去吃,不会有半句怨言。正是哈桑的如此真诚忠诚,使阿米尔感到羞愧,阿米尔胆小懦弱,遇事总是退缩,他渴望得到爸爸的爱,却又无法做到爸爸的要求,他最喜欢的事是写小说,可是爸爸却不支持。故事的转折点是一次风筝比赛,它改变了故事中很多人的一生。在这次比赛中,阿米尔没有让爸爸失望,他成功打败了其他的风筝,哈桑答应他去把最后掉下来的风筝追回来,对阿米尔来说,只有追到掉下来的风筝才算真正的胜利。可是,在哈桑拿到风筝后,却被阿瑟夫(怀有很深的种族歧视)等人拦住,哈桑因着对阿米尔的承诺,决绝将风筝给阿瑟夫,结果被阿瑟夫性侵,这一幕被阿米尔看见了,可是她却选择了转身逃跑,因为他懦弱,不敢为了哈桑挺身而出。接下来的几天,阿米尔一直处于内疚中,他无法面对哈桑,最终他嫁祸哈桑偷盗,逼走了哈桑,那个对他无比忠诚的,敢于为他做任何牺牲的好朋友。又过了几年喀布尔被俄国占领,阿米尔与爸爸不得不逃亡美国,在那里艰难的开始了新生活。或许故事可以就这样结尾,生活将这样继续。可是一个电话,扰乱了平静的生活,也把阿米尔再次带回了故乡,从爸爸的好友口中得知,哈桑其实是爸爸的私生子,是阿米尔的亲弟弟,阿米尔一时无法接受,这么多年对于哈桑的愧疚一直萦绕心头,如今得知哈桑竟然是自己的亲弟弟,往事一点点浮上心头,爸爸每次都记得哈桑的生日,从来不哭泣的爸爸在哈桑离开时第一次流泪。可是,喀布尔已经不是曾经的喀布尔,现在民不聊生,处处都是死亡,到处都是流浪儿。而哈桑也在保卫阿米尔家房子时被打死,而哈桑的儿子也落到阿瑟夫的手中,成为性侵的对象。最终阿米尔与阿瑟夫打斗,在快被打死时,是索拉(哈桑的儿子)用弹弓打瞎了阿瑟夫的眼睛,他们才得以逃脱,这时候阿米尔才真正的成长,成熟,他不在逃避,他用哈桑当年对待他的真诚对待索拉。最终索拉被带到美国与阿米尔一起生活。这将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为着它,我们不停追逐,在命运的安排下,我们义无反顾,或许遍体鳞伤,但却真实的领悟了生命的真谛。
成语义无反顾:义无反顾[yì wú fǎn gù],意指秉持正义,勇往直前,绝不退缩。语本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源]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据《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引)相如为郎数岁,会唐蒙使略通夜郎西僰中,发巴蜀吏卒千人,郡又多为发转漕万余人,用兴法诛其渠帅,巴蜀民大惊恐。上闻之,乃使相如责唐蒙,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檄曰:……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皆摄弓而驰,荷兵而走,流汗相属,唯恐居後,触白刃,冒流矢,义不反顾,计不旋踵,人怀怒心,如报私雠。彼岂乐死恶生,非编列之民,而与巴蜀异主哉?计深虑远,急国家之难,而乐尽人臣之道也。[典故]“义无反顾”原作“义不反顾”。“义无反顾”这句成语的意思是说:本着正义,勇往直前,绝不退缩。有一年,汉武帝派唐蒙修治通往夜郎、僰中的西南夷道。由於唐蒙徵集民工过多,又用战时法规杀了大帅,使巴蜀百姓大为震惊恐惧。武帝听到这种情况,就派司马相如去责备唐蒙,发布一份文告(喻巴蜀檄〉,告诉巴蜀人民唐蒙的举动皆非皇上本意,并且恳切要求巴蜀官民了解和支持皇上开发西南夷的行动。檄文中提到:边疆郡县的士兵,听到烽火高举、燧烟点燃的消息,都张弓待射,驰马进击;扛着兵器,奔向战场;汗流夹背,唯恐落後;即使身触利刃,冒着被流箭射中的危险,也从没想要回头。就是因为他们一心只想着国家的危难,竭尽全力去履行臣民的义务。希望巴蜀百姓也能忠於朝廷,将国家的事视为自己的事。後来此篇文告原文中的“义不反顾”演变成“义无反顾”这句成语,用来指本着正义,勇往直前,绝不退缩。
成语千言万语:形容说得话很多。如:唐·郑谷《燕》诗:“千言万语无人会,又逐流莺过短墙。”又如:两人对望着,好像没有话说了,其实心里正有着千言万语。——巴金《家》三十六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243字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我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
成语淋漓尽致:淋漓尽致[lín lí jìn zhì],意指淋漓,湿透的样子。“淋漓尽致”形容语言或文章表达得非常透澈。语或出明·李清《三垣笔记·卷上·崇祯补遗》。後亦用“淋漓尽致”形容表现生动逼真。[源] 明·李清《三垣笔记·卷上·崇祯补遗》内臣刘若愚先为霍给谏维华、杨侍御维垣所纠,拟绞系狱。予於朝审时犹及见之狱中所着《酌中志略》,叙次大内规制井井,而所纪客氏、魏忠贤骄横状,亦淋漓尽致,其为史家必采无疑。然以如此博洽宏才,而迫於太监李永贞唤召,又知永贞必败而不能见几托病以去,致自罹网罗,可叹也。後竟毙於狱。[典故]“淋漓”是形容湿透的样子。唐代韩愈的〈和虞部卢四酬翰林钱七赤藤杖歌〉一诗中,有“赤龙拔须血淋漓”一句,形容血流得很多的样子。明末时的进士李清,曾在崇祯、弘光二朝为官,明亡後便归隐乡林,以着述自娱。《三垣笔记》是他记述在为官时的所见所闻,其中有一段记到熹宗时的一名太监,名叫刘若愚,颇有才学,被当红太监李永贞招揽,从事主笔为文的工作。李永贞与魏忠贤一批人,仗势干预朝政,结党营私,刘若愚心知肚明,不敢有所反抗。魏忠贤失势後,其党羽都遭诛杀,刘若愚也遭弹劾入狱。李清在作官时,偶然读到他在狱中所写的《酌中志略》,感叹他才识广博,却身不由己,最後被牵连而死於狱中,实在可惜。李清认为他这本书的价值极高,除了讲到皇宫内的大小制度外,也将当时魏忠贤与熹宗乳母客氏的骄横胡为,描写得十分生动。後来原文中的“淋漓尽致”被摘出成为成语,用来形容语言或文章表达得非常透澈,亦用於形容表现生动逼真。
成语堂堂正正:堂堂:盛大的样子;正正:整齐的样子。原形容强大整齐的样子,现也形容光明正大。也形容身材威武,仪表出众。如:《孙子·军争》:“无要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陈,此治变者也。”又如:就如那妒妇破坏人家,他却也有一番堂堂正正的道理说出来,可知道家也却被他破了。——清·刘鹗《老残游记》第十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