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以前,桂东属荆州地。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地。
秦代,桂东属长沙郡郴县地。汉朝,为桂阳郡汉宁县地。
三国时,属阳安县。西晋,属晋宁县。东晋穆帝升平二年(358),析晋宁县地置汝城县,桂东属之。
南北朝及隋朝,属卢阳县。唐贞观元年(627),改卢阳县为义昌县。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改义昌县为郴义县。
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避太宗讳改郴义县为
桂阳县(即今汝城县)。
南宋嘉定四年(1211),析桂阳县的宜城、零陵二乡置桂东县,县治设上犹寨(即今寨前乡),隶属湖南路郴州军。
元至元十三年(1276)隶属湖广行中书省郴州安抚司。次年,改郴州安抚司为郴州路,桂东从属。明洪武元年(1368),移县治于宜城(即今城关镇)沤江上游的凤凰山前,属郴州府。
明洪武九年(1376),郴州府改为直隶郴州。
清康熙十七年(1678),吴三桂称帝衡州,避其讳,改桂东县为平阳县。次年2月,复名桂东县。
民国元年(1912),桂东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
民国3年,属衡阳道。
民国26年,隶属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29年,改属湖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桂东属衡阳专区。
1949年11月,隶属郴县专区。
1952年11月,隶属湘南行政区。
1954年,复属郴县专区。
1958年11月,桂东县、汝城县合并为汝桂县,县治设今汝城城关。
1961年5月,汝桂分县,恢复桂东县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