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价值恢复、资产转让等原因转回的准备金本期转回金额。
3.第3列“本期计提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资产减值的准备金本期计提数的金额。
……
5.第5列“纳税调整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列-第2列。当第5列>0时,进行纳税调增;第5列<0时,进行纳税调减。”
根据上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准予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坏账准备不能在税前扣除。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