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的理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内容如下:
军事运输使用公路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旨
本条是关于军事运输使用公路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军事运输是指运用国家、军队和社会的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运载工具,组织实施军事运输和交通保障的总称。建国以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加快了军事运输立法工作,初步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为上位法的军事交通运输法律体系。在法规层面,主要有《军事交通运输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运输条例》、《陆空军船艇条例》等。在规章层面,主要有《公路军事运输规则》、《铁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水路军事运输管理办法》等。此外,还存在大量的政策文件。
二、与其他军事运输方式相比,公路军事运输具有覆盖范围广、通达程度深、机动性能强的特点。新形式下部队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越来越多,军事运输使用公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保障战时军事运输和执行特殊军事运输任务的车辆安全、快速通行公路,本条作了特别规定,军事运输使用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因此,对于军事运输使用公路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军事运输使用公路有特别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三条确立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应当优先适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