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政治法律2023-02-04 18:57:30百科知识库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理解。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内容如下: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并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

主旨

本条是关于燃气事故抢险抢修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本条规定了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承担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一、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

燃气安全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实当中,由于人为破坏和突发因素,燃气事故是很难避免的,同时由于燃气专业技术性比较强,非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担负燃气事故抢险抢修的任务。这就需要燃气经营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燃气专业的技术人员,配置防中毒、防静电服装等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购置专用的车辆、通讯设备、发电照明设备等。从事燃气事故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编制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为了降低燃气事故的危害,减少损失,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针对各种突发事故,制定抢险抢修的预案,内容涵盖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人员、设备、救援、工作机制等,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演练。对一般的事故,可以由燃气企业的专业队伍实施抢险抢修,但对于燃气大量泄漏等燃气事故不仅需要燃气经营企业的专业队伍及时赶到实施抢险抢修,而且需要多部门进行合作。特别是一些大的突发事故,在实施抢险抢修的同时,需要110、119和医疗机构协助,来维持秩序,实施灭火和救援。对于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处理,国家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按照这一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都要制定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预案,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因此,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的抢险抢修预案要和当地政府制定的预案保持高度一致。为保证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的突发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和政府制定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搞好衔接,便于多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气突发事故危害。本条规定:燃气企业应当将燃气突发事故抢险抢修预案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抢险抢修电话

为保证燃气经营企业履行抢险抢修的责任和义务,燃气经营企业要设立抢险抢修电话,将电话号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或者通过宣传材料告知燃气用户。为了及时处理有关事故,燃气经营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岗位,安排专人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对受理的电话内容、处理结果应当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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