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均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但是两罪侵犯的客体不一样。前罪侵犯的是对货币的管理秩序;而后者则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司法实践中,这两罪易产生竞合;通常采取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用辛勤的汗水挣的血汗钱在消费时不小心被换成了假币,或者收到了假币,悔恨的同时,也会对假币的犯罪行为痛恨。特别是一些农民、农民工等,辛苦一年的血汗钱可能一不小心就付诸东流,假币流通的危害严重。运输假币罪与走私假币罪的区别是什么?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运输假币罪与走私假币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均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但是两罪侵犯的客体不一样。前罪侵犯的是对货币的管理秩序;而后者则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司法实践中,这两罪易产生竞合;通常采取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因此,在量刑上走私假币罪比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要重。
二、走私假币罪应如何认定?
走私假币,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口国(边)境,或者直接向走私人员非法收购以及在内海、临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及假币的行为。采用运输方式将大量假币运到国外的,应以走私假币罪定罪量刑
伪造的货币即假币,假币是指仿造真币的用纸大小﹑图案﹑文字﹑颜色﹑票面值﹑设定编号而制造的假货币?。假货币包括伪造的任何国家或者地区的货币,尤以可自由兑换币为伪造的对象。走私假币罪的认定,是看其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的货币是否是发生在进出国边境,如果不是发生在国边境,则不构成本罪。
三、认定走私假币罪需注意什么
1、本罪的走私行为方式也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相同。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走私假币的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200张(枚)以上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条中也作了相同规定。
3、应注意本罪与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界限。如果将假币运输进出境,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买卖假币以及直接向走私人收购假币的,应当定本罪,而不能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4、本罪走私的对象限于假币。所谓假币,是伪造的货币的简称,是指仿照真实货币的图案、色彩、式样等,采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的假的货币。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被伪造的货币包括可以在国内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
四、构成运输假币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有以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或者购买的可能,因此,无论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其主观上想牟取非法利益,发不义之财的目的不言自明。至于运输伪造的货币罪,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在主观上也有故意。如果托运人并未向承运人如实告知所运货物的真实情况,因受蒙骗等原因不知道所运输的是伪造的货币的,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或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买入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明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一地运往另外一地的行为。(一般认为,“从一地运往另外一地”是指如从A省运往B省,而在某省某市A区与B区之间的运送不认定为运输而应认定为持有。)
3、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假币的流通,不但破会了国家经济秩序,危害个人的经济权益,打乱货币流通秩序,如果放任假币泛滥,还可能造成通货膨胀,影响国家经济稳定,形成信任危机。运输假币罪与走私假币罪的区别是什么?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了假币,要及时上缴,避免假币继续流通,危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