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7 13:03:59

在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主要刑罚方法,其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个主刑.例如,对一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后,不能再判处管制或拘役.在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被判处数种主刑,最后也只能决定对其执行一种主刑。

如果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就必须做好被刑事处罚的准备,我国刑法条文除了对各种犯罪行为的内涵进行解释,在更大的篇幅上详细地列明了与各种罪名相对应的处罚。但繁杂的众多罪名对应的处罚却只有几种,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在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在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的规定,刑罚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

主刑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五种:

死刑是指剥夺罪犯的生命的刑罚,又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

无期徒刑介于死刑和有期徒刑之间,是指法最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满足减刑条件下罪犯将终身被身监禁在监狱的刑罚。

有期徒刑是指犯罪分子将被关押在监狱一定的时间,该时间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如果行为人满足刑法第五十条及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的,最高执行的时间不得超过25年。

拘役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刑期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而限制其行动自由的一种刑罚,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内享有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可以将处罚的种类在归类成为两方面,其一就是跟公民财产有关的罚金,其二就是跟权利自由有关的各种处罚。虽然概括起来只有两方面的处罚,但是每种刑事处罚根据量刑的不同也会有区别,实践中刑罚还需由法官裁判定夺。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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