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并被执行了一定的刑罚后,就会想办理假释。但是,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办理假释的,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才可以办理假释。具体来说,罪犯适用假释的条件有哪些呢?实践中,在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假释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
一、罪犯适用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一)适用假释限制条件
假释是指犯罪分子必须被执行一定刑罚后,在确有悔改、并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假释制度。惟有如此,才能保持判决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根据《刑法》81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罚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10年以上;而死缓犯减刑后假释的,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包括死缓2年)。至于减刑的间隔时间要求和起算日期都应当严格依法。如果有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也可不受上述限制。另外,《刑法》82条规定,对于累犯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适用假释对象条件
是指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他种类的刑罚,则因为性质、执行方式、或者无意义或无必要等因素而不适用假释制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死缓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适用假释。
(三)适用假释实质条件
是指被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方面情形。
1、认罪服法;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所谓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违法、重新犯罪,或是年老,身体有非自残性的残疾,并丧失作案能力。
二、适用假释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把握适用假释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对未成年的罪犯的假释在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当放宽;
2、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和累犯的假释,应依法从严把握;
3、对老年犯和非自残性的残疾犯的假释,应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
除了法定的情形以外,对于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依法予以假释。
实践中,您的亲属如果因犯罪行为而被判处了刑罚,在执行了一定的刑罚后,您要积极与执行刑罚的机关沟通,如果犯罪人满足假释的条件,在办理假释时做好相关的工作。在此期间,若您有遇到任何问题,要及时咨询刑事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