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开庭审理时并不一定会量刑,虽然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刑事法律的主体,但是并不意味着逮捕并确定开庭日期之后就一定会开庭审理,并且若是在开庭之前,侦查案件发现犯罪行为并非是被逮捕者实施的,此时也不会量刑。
一、批捕开庭审理时一定会量刑吗?
批捕开庭审理时并不一定会量刑,从批捕到开庭最长需要一年左右,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
1、根据规定,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诉讼阶段羁押期限备 注侦查阶段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十四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十四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逮捕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4四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5、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审查起诉阶段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二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期限。
6、审判阶段一审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期限为一个月以内)移送人民法院后,重新计算期限。二审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被批捕的犯罪主体并不一定就会被开庭审理,并且也存在着即使是开庭审理也不一定会量刑的刑事案件。虽然这种概率是比较大低的,但是开庭审理刑事案件的当天,还是存在犯罪主体会被无罪释放。并且检察院只能在有证据的前提之下才会开庭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