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判刑规定是按照《刑法》370条规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负有提供重要武器职责的人员提供的武器是不合格的,或者是因为提供的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影响部队任务的完成,将按照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处罚。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1、罪体
行为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是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这里的提供,是指生产、修理、施工、采购等单位或者个人通过销售、调拨等方式,交付武装部队。
客体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客体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这里的不合格,是指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2、罪责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有意提供的主观心理状态。
武器装备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国家机关委托相关的人员制造提供武器装备的,相关人员应当认真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出符合国家标准的武器装备,否则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的提供行为将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