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醉驾量刑是怎么样的?

政治法律2023-08-06 17:55:09

上海醉驾量刑是怎么样的?

在上海酒驾量刑根据驾驶的车辆种类以及醉酒程度进行判定,扣分6分起,最高扣12分;罚款500元起,最高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至少1个月,至多6个月,还可能拘留15天以下。若一年内醉驾被罚两次,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上海醉驾量刑是怎么样的?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酒驾判定不是根据驾驶人意识是否清醒,而是根据血液内酒精含量,在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力度远大于酒后驾车,在酒后驾车同时还涉及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罚。

本文标签: 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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