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免于处罚的情况有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已过追诉期等。刑事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可以通过家属委托辩护律师。如果想做免于处罚辩护,在辩护词里面要提出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并用证据来支持。
一、辩护词免于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二、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区别有什么?
1、有无罪名不同。
一者为有罪但无刑事处罚,二者为根本无罪。
2、有无处罚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而无罪,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不构成犯罪,无处罚。
3、有无案底不同。
免于刑事处罚仍构成刑事犯罪,会保留案底。无罪,当然就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也就不用保留案底了。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在庭审阶段,可以出具写好的辩护词,如果要从免于处罚角度辩护,应该举证当事人的犯罪行为很轻,或者检察院还没有立案,犯罪已过追诉期等。这里要注意,无罪和免于处罚是不同的,根本性质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