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监视居住应该遵守什么规定?

政治法律2023-08-06 14:53:12

职务犯罪监视居住应该遵守什么规定?

职务犯罪监视居住应该遵守的规定主要有不得随意离开经常居住地、在没有获得司法机关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与他人通信等,在监视居住期间,若是被公安机关传讯,也需要及时到案。若是违反这些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可能会被逮捕。

一、职务犯罪监视居住应该遵守什么规定?

职务犯罪监视居住应该遵守的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被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期间,可以实施的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类型的措施,只有是满足了法定条件的情形,才可以被执行监视居住。任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分子,若最后被判处刑罚,那么可以按照既定的比例折抵刑期。

本文标签: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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