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坦白不可以同时适用,因为我们国家关于自首当中就明确规定成立自首必须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就是坦白的情况。所以如果对于自首和坦白都予以适用,并且进行减轻处罚,那么是属于重复的适用。
一、自首和坦白可以同时适用么?
自首和坦白不可以同时适用,主要还是因为自首构成要件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要件,就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和坦白之间是存在着重复性的。因此如果对于两者都予以适用的话,实际上就意味着已经存在着重复考虑量刑情节的问题。
二、自首和坦白的关系是什么?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被司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自首与狭义的坦白之间的相同之处是:
(1)二者都以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
(2)二者在犯罪人归案之后都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3)二者的犯罪人都具有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4)二者的犯罪人都可以得到适当的从宽处罚。
二者的区别是: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坦白主要还是在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自己如实交代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据此,自首与坦白存在着某些相同之处:
(1)两者均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
(2)两者在犯罪人归案之后都是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3)两者的犯罪人都有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4)两者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但是,自首与坦白与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首先,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而坦白则是犯罪人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交代自己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其次,自首与坦白所反映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不同,自首犯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轻重。最后,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而坦白只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自首比坦白的从宽处罚幅度要大。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自首和坦白两者的关系是非常的明确的,自首必须是自动的向相关的侦查机关投案,并且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如实的进行交代。因此构成自首的第2个条件当中,与坦白是具有重复性的,不能够重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