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退侦两次法院退检两次的案件会撤诉吗

政治法律2023-08-06 14:10:38

检察院退侦两次法院退检两次的案件会撤诉吗

一起刑事案件检察院退赃两次法院退赃两次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撤诉,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只能是两次,如果第2次被退回侦查,然而收集的证据仍然不能证明当事人是有罪的话,案件就只能撤诉。

一、检察院退侦两次法院退检两次的案件会撤诉吗?

检察院退侦两次法院退检两次的案件有可能会撤诉,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刑事案件撤诉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事实上,在刑事案件当中不会出现由人民法院主动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这种情况,法院的工作是审理,如果人民检察院现有的证据不够充分,法院要做的不能是退回补充侦查,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只能作出无罪判决。

本文标签: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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