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笔迹时间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重点的笔迹原来材料,这也是作为样本所提供做司法鉴定的依据,还有就是送检的材料,肯定是需要有一份对照的材料,比如说书写人在童年和近似的月份所书写的一些材料,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本人笔迹。
一、做笔迹时间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做笔迹时间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除此之外,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相关要求
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第77条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13年最新修正版)有关鉴定的其他规定与《刑事诉讼法》大体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8条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要受到刑事处罚。
鉴定人受司法机关委托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 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后作出的 书面结论性意见。是诉讼证据之一。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检验内容
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在法院处理诉讼案件时也是要当事人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的,如果证据中涉及到专业的笔迹鉴定后,也是可以申请通过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的,在进行笔迹鉴定时也是要提交检验样本以及能够比对的材料,如果对笔迹鉴定结果不认同也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关于一些债券方面的纠纷到法庭之上会产生一些比较大的争执,主要还是关于借条的笔迹等问题,此时司法鉴定就会涉入到其中,而做出这个笔迹的鉴定,必须要提供准确无误的材料,包括本来的样本以及相对应的送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