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马酸比索洛尔的使用注意事项
1.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者。(3)心源性休克患者。(4)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5)急性或难治性心力衰竭。(6)严重窦性心动过缓患者。(7)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和窦房阻滞患者。(8)低血压[收缩压低于13.3kPa(100mmHg)]患者。(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综合征患者。(10)代谢性酸中毒患者。(11)儿童、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本药。
2.慎用:(1)慢性阻塞性气道疾病患者。(2)肺功能不全者。(3)未经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4)心动过缓者。(5)周围循环障碍患者。(6)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7)糖尿病(尤其是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患者。(8)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本药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儿童不宜使用本药。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不宜使用本药。必须用药时,为防止新生儿心动过缓、低血糖,也应在预产期72小时前停用本药;如需继续服用,新生儿在娩出后的48-72小时内应密切监护。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本药是否随人乳汁排泌。哺乳妇女不宜使用本药。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定期监测心功能(心率、血压、心电图、胸片)、肝肾功能,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查血糖。(2)首次用药后,在4小时内应密切观察患者耐受情况(尤其是血压、心率、传导障碍、心衰恶化迹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