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甘酸钠的给药说明
1.由于本药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季节性外源性过敏原引起的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支气管哮喘好发时期前2-3周使用本药。运动性哮喘可在运动前15分钟给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异丙肾上腺素、沙丁胺醇。
3.原来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其它平喘药治疗者,用本药后应继续用原药至少1周或至症状改善后,才能逐渐减量或停用原用药物。
4.获明显疗效后,可减少给药次数。如需停药,亦应逐步减量后再停,不能突然停药,以防哮喘复发。
5.本药对伴有肺气肿或慢性支气管炎的病人,疗效有限。对急性哮喘和哮喘持续状态无效。故如遇急性发作,应立即以常规方法治疗,并停用本药。
6.哮喘持续发作及严重呼吸困难者,色甘酸钠吸入不属首选治疗,应先用解痉药物或皮质激素以控制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