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氢钠的给药说明
1.本药不宜与重酒石酸间羟胺、四环素、庆大霉素、肾上腺素、多巴酚丁胺、苯妥英钠、钙盐等药物配伍。
2.治疗强酸中毒时,不宜使用本药洗胃(因本药与强酸反应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可导致急性胃扩张,甚至引起胃破裂)。
3.口服本药后1-2小时内不宜服用其它药物。
4.本药疗程不易过长,以免发生代谢性碱中毒和钠大量潴留。用药2周以上无效或复发者不宜再使用本药。
5.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时,宜口服给药;治疗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如严重肾脏疾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时,则应静脉给药。
6.在治疗溃疡病时,本药常与其它碱性药物及解痉药合用。
7.口服用药应注意下列问题:(1)本药制酸作用迅速、强烈而短暂。(2)成人每日最大用量,60岁以下者为16.6g(200mmol钠),60岁以上者为8.3g(100mmol钠)。(3)用作制酸药并使用最大剂量时疗程一般不应超过2周。(4)用作制酸药,应于餐后1-3小时及睡前服用。
8.因本药所致的腹胀、腹痛可影响疾病诊断,故有原因不明的消化道出血、疑为阑尾炎或其它类似疾病时不宜口服本药。
9.静脉用药应注意下列问题:(1)静脉给药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8.4%。(2)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pH值、HCO3-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3)短期大量静脉滴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和低钙血症。当高渗溶液用量每分钟超过10ml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降低甚至颅内出血,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因此,滴注本药5%溶液时,速度每分钟不能超过8mmol(以钠计算)。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则应快速静脉滴注。
10.下列情况时不能静脉给药:(1)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2)呕吐或持续胃肠引流。(3)低钙血症。
11.本药经耳给药时,应大剂量使用,使耳内充满药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