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新斯的明的给药说明
1.本药片剂漏服后不可服用双倍剂量。
2.应用新斯的明类药物时,阿托品应作为必备的解救药。
3.重症肌无力患者用药须谨慎,过量时可造成神经肌接头的去极化型阻滞,出现"胆碱能危象"。表现为大汗、瞳孔缩小、前额痛、激动不安、心动过缓、低血压、肌肉震颤、心悸、支气管收缩伴分泌增加、喘鸣等。最后肌无力加重、大小便失禁、惊厥、昏迷,严重者可因心跳停止、中枢性呼吸麻痹和肺水肿而死亡。
4.过量时的诊断标准:产生肌纤维自发性收缩,出现肌震颤,随之出现随意肌麻痹。
5.过量中毒时,口服给药者必须洗胃,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阿托品1-2mg以对抗其M样作用,视症状改善情况可重复注射。可给予吸氧、人工呼吸、静脉注射地西泮5-10mg、气管切开等疗法,必要时给予非去极化型肌松药(如泮库溴铵)解除肌震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