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多洛尔的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与苯乙肼合用,可致心动过缓。必须联用时,应密切监测心率。其作用机制尚不明确。
2.与胺碘酮合用,两者的心脏作用叠加,可致低血压、心动过缓或心脏停搏。因此,胺碘酮应慎用于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尤其是怀疑有窦房结功能障碍(如心动过缓或病窦综合征)或部分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并应仔细监测心功能。
3.与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断药(或维拉帕米、地尔硫卓)合用,两药心血管效应叠加,可致低血压、心动过缓(与地尔硫卓合用还可导致房室传导障碍)。如需联用,应严密监测心功能,尤其是有心力衰竭倾向的患者。
4.与咪贝地尔合用,两药的心血管效应叠加,可致低血压、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障碍。如需联用,应严密监测心功能,尤其是有心力衰竭或缓慢型心律失常倾向的患者。停用咪贝地尔和开始本药治疗之间应有一个7到14日的洗脱期。
5.与苄普地尔(或氟桂利嗪、加洛帕米、利多氟嗪、哌克昔林)合用,两药的心血管效应叠加,可致低血压、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障碍。必须联用时,应严密监测心功能,特别是对易发生心衰或缓慢型心律失常的患者。
6.与麦角胺(或美西麦角)合用,缩血管作用增强,可致外周缺血。如果联用,应监测外周局部缺血反应(如四肢冰冷)。如果发生缺血,可选用一种选择性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如阿替洛尔)。
7.与利尿药合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对脂质的负作用被增强。
8.芬太尼麻醉期间合用钙通道阻断药和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可致严重低血压,合用应谨慎。作用机制尚不明确。
9.与地高辛合用,两药心脏作用相加,并可能增加地高辛的生物利用度,导致房室传导阻滞和地高辛毒性。两者联用时,应仔细监测心电图和地高辛的血药浓度,酌情调整剂量。
10.与醋甲胆碱合用,可能导致支气管扩张治疗的反应不充分,支气管收缩加重或延长的风险增大。两药避免联用。
11.手术前长期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可能增加患者使用阿芬太尼后心动过缓的发生率。
12.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α1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首剂低血压反应可能加重。可能机制为β受体介导的心率抑制代偿性升高。必需合用时,α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初始剂量应较常用剂量小,并宜于睡前给药,同时密切监测患者的低血压反应。
13.与可乐定合用,可加剧可乐定的撤药反应(急性高血压)。可能机制为α作用无对抗。因此,两药同用者停用可乐定时应先停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并仔细监测血压。拉贝洛尔或α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如哌唑嗪、多沙唑嗪)可能防止反跳性高血压。
14.本药与莫索尼定联用过程中突然停用莫索尼定可致反跳性高血压。联用治疗后应先停用本药,然后于几日内逐渐停用莫索尼定,停药过程中应严密监测血压。
15.甘草诱导盐皮质激素,可能降低本药疗效,两药避免联用(高血压患者不应使用甘草)。
16.麻黄中的麻黄碱和伪麻黄碱通过拟交感活性拮抗本药的降压效应,两药避免联用。
17.育亨宾可使去甲肾上腺素的释放增加,拮抗本药的降压效应,两药避免同用。
18.与非类固醇抗炎药合用,可降低本药的降压效应。其作用机制为血管舒张物质和肾前列腺素的生成减少。如联用,应严密监测血压,并酌情调整本药剂量。
19.与甲基多巴合用,在生理应激或接触外源性儿茶酚胺类的情况下可致高血压反应、心悸和心律失常加重,联用时应严密监测血压,尤其在过度生理应激或使用外源性儿茶酚胺(如苯丙醇胺)时。
20.由于本药拮抗利托君的作用,有观点认为应避免两药同用。另有研究表明,两药联用的反应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如剂量合适且密切监测临床反应,则两药联用可能成功。
21.与阿布他明合用,可减弱机体对阿布他明的反应,出现不可靠的阿布他明测试结果。可能机制为两者对心脏的作用相互拮抗。因此,应停用本药至少48小时后使用阿布他明。
22.与肾上腺素合用,肾上腺素的β效应阻滞,可致高血压、心动过缓、过敏反应中的肾上腺素抵抗。两者应尽可能避免同用。如联用,应严密监测血压;如本药导致过敏性休克中的肾上腺素抵抗,静脉给予胰高血糖素,一次1mg(或更多),每5分钟1次,可能有效。
23.与非诺多泮合用,可抑制交感神经对非诺多泮的反射性反应,使低血压反应加重。应避免两药联用。
24.与抗糖尿病药合用,可致低血糖、高血糖或高血压。可能机制为β受体阻滞作用和葡萄糖代谢改变。因此,糖尿病患者必需使用本药时应严密监测血糖,注意糖尿病的控制情况。
25.与澳洛福林合用,可致伴心动过缓的低血压或高血压,两药联用应慎重。如需联用,应密切监测血压和心率,酌情调整剂量。
26.有研究表明,本药与利扎曲普坦合用未见显著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27.有试验显示,使用本药后对单剂茶碱的药代动力学(清除率、分布容积、半衰期、尿排泄)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