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酸雌二醇-醋酸环丙孕酮的给药说明
1.本药不是避孕药,如需要,可采用其它非激素方法避孕(安全期和测体温方法除外)。如果怀疑妊娠,应立即停药至排除妊娠的诊断。
2.继发性闭经治疗前,应排除产生催乳素的垂体瘤的可能。
3.如用药过程中出现下列症状应立即停药:(1)偏头痛或频繁发作的严重头痛。(2)突发的感觉障碍(如视觉或听觉异常)。(3)血栓性静脉炎或出现血栓栓塞性疾病的早期征兆(如下肢疼痛、肿胀严重、无明显诱因的呼吸或咳嗽时刺痛)。(4)胸痛或胸闷。(5)出现黄疸、全身瘙痒、癫痫发作增多及血压明显升高。
4.本药应从月经开始的第5日服用,有闭经或不规律出血的患者只要排除妊娠诊断,即可服用,下一周期的服药时间与前一次相同。患者在一日内的具体服药时间并不一定,但如已选定某一特定时间(如早饭后),则每日应在相同时间内服用。如果忘记按时服药,则应在12小时内补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