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inyang
[外文]:Yin and Yang,Yin/Yang
中国古代哲学中用以概括对立统一关系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在一定的范围内,阴阳既可以代表两种相互对立的事物或势力,又可用以分析同一事物内部所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故《类经·阴阳类》说:“阴阳者,一分为二也。”古人即是运用阴阳相互关联来分析相关事物的对立属性及矛盾双方的相互关系,从而进一步认识并把握自然界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及其基本规律。
阴阳的对立统一观点被古代医家引用于医学领域,与长期所积累的解剖、生理、病理知识和疾病防治经验相结合,并被赋予了特定的医学含义,因而形成了具有中医学特点的阴阳学说。中医认为诸凡人体之禀赋、结构、功能以及疾病之病因、病机、诊断、治疗、用药等莫不有阴阳之分,并以阴阳学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及相互转化等来阐释人体生命现象的基本矛盾和生命活动的客观规律,以及自然与人体“天人相应”的整体联系,阴阳学说因而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阴阳学说最早形成于商周时期,其概念首见于《周易》,如《易传·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道,含有道理、规律之意。古代哲学家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世界本身是元气所含的两方面即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相反相成,对立统一的结果,并认为阴阳之间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是宇宙间一切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因此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亦都是阴阳对立统一矛盾运动的体现。是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类经·阴阳类》注曰:“道者,阴阳之理也。”
阴阳代表着相互对立而又相互关联的属性,凡属于剧烈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暖的、明亮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阳的范畴;凡属于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阴的范畴。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医学领域后,将对于人体具有推动、温煦、兴奋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将对于人体具有凝聚、滋润、抑制作用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
应当指出,阴阳学说认为,用阴阳的规定属性来区分事物或现象,其事物或现象必须是相互关联的,或是同事物或现象的两个方面,才具有实际意义。如果两者不是相互关联的,不是统一体的对立双方,也就不能用阴阳来区分其属性和阐明其相互关系,因而也就无实际意义。
基本内容
中医学的阴阳学说主要有如下内容:
阴阳的对立制约指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之间无不处于阴阳的对立统一之中,而阴阳的对立,主要体现于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斗争。如《类经附翼·医易义》指出:“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阴阳两方面制约斗争的结果,两者取得了统一,也就是取得了动态平衡。事实上,正是由于阴阳的对立斗争,才推动着事物不断地运动和发展,也正是由于阴阳的相互制约正常地发挥着效应,才维持着事物发展变化的协调和平衡。就人体来说,阴阳双方对立制约关系的正常,即是生理状态。若因某些因素影响,导致阴阳相互制约失控,则其动态平衡即被打破,便会出现阴阳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从而导致阴阳失调而产生病理状态,发作多种疾病。
阴阳的互根互用指阴阳双方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联系,即阴或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另一方为其存在的条件或前提,并且两者之间相互发生作用。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阳根于阴,阴根于阳。”《医贯砭·阴阳论》亦说:“阴阳又各互为其根,……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就人体而言,人体的阴精、阳气生化活动的正常,正是体现了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一般来说,阴阳的互根互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体现于相对物质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关系。如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气和血的关系。气属于阳,血属于阴;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两者互根互用。二是体现于机体相对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关系。如人体生理功能的兴奋和抑制,兴奋属阳,抑制属阴,兴奋与抑制两者之间互根互用。三是体现于物质形体与功能作用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关系。机体的形体和组成物质属阴,功能活动属阳,功能活动是物质运动的表现,物质形体则是功能作用的基础和结果,所以两者之间同样存在着互根互用的关系。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内守、外使的相互关系正是阴阳互根互用理论对于机体内物质与物质、功能与功能、功能与物质之间生理生化关系的高度概括。
阴阳的消长平衡指阴阳两方面虽然对立制约、互根互用,但并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是处于不断地消长运动之中。实际上,阴阳的消长变化,乃是阴阳运动的基本形式之一。正如《类经图翼》所说:“太极分开只是两个阴阳,阴气流行则为阳,阳气凝聚则为阴,消长进退,千变万化。”“太极”即指物质性的元气,乃是宇宙变化之本始。
在正常情况下,由于阴阳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调控关系,因而其消长运动总是在一定的限度之内,保持着此消彼长、此进彼退的动态平衡状态。正是由于阳得阴济,阳不致过分亢盛;阴得阳和,则阴不致过分衰沉,从而并不表现为阴阳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只是维持着事物正常的发展和变化。如以人体的生理功能而言,则白昼阳盛,机体生理功能以兴奋为主;黑夜阴盛,机体生理功能以抑制为主。子夜至晨起,阴气渐衰,阳气渐盛,机体的生理功能由抑制逐渐转向兴奋,此即是“阴消阳长”的过程;日中至黄昏,阳气渐衰,阴气渐盛,则机体的生理功能又从兴奋逐渐转向抑制,此又是“阳消阴长”的过程。所以,机体的阴阳平衡并不是绝对的静止的平衡,而是相对的阴阳消长的动态平衡。
阴阳的相互转化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这又是阴阳运动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阴阳转化一般都出现于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所以,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的转化便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过程。故《素问·六微旨大论》说:“夫物之生从于化,物之极由乎变。”《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灵枢·论疾诊尺篇》亦说:“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所谓“重”、“极”、“甚”即指转化的条件。在这里,转化的条件是主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便不能发生阴阳的转化。
阴阳转化的观点常被广泛应用于阐释四时气候的变迁、昼夜晨昏的更替和自然界云雨的变化。就人体而言,诸如机体内物质与功能的相互转化、生理活动兴奋与抑制的相互转化,以及疾病发展过程中阳证和阴证的相互转化等,无不体现了阴阳相互转化的观点。又如临床病证常见的由实转虚或由虚转实,由表入里或由里出表等病情变化,也都是阴阳转化,主要决定于机体抗病能力的强弱、病邪性质及毒力的大小,以及抢救治疗是否及时和恰当等因素,因而才导致病变发生寒热、虚实及表里等转化。所以,阴阳的转化是以一定的条件为前提的,不具备内部或外在的条件,其阴阳属性是不会转化的。
总之,阴阳学说认为,阴阳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是普遍存在的,这种普遍性表现为不论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关系多么复杂,都能纳入到阴阳这两个范畴中去,故《素问·阴阳离合论》说:“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意思是说,变化万千的众多事物或现象,无一不是阴阳矛盾的展开和体现。然而,由于自然界事物或现象彼此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联系,故其阴阳属性在划分上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和灵活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阴和阳之间可发生相互转化,如前所述;二是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具有无限的可分性。这是由于物质世界存在纵横交错的复杂联系,因而使事物或现象表现为大小深浅不同的范围或层次,具有无穷可分的特性。就是说,当事物或现象分解为阴阳两个方面之后,对其每个方面还可以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从而探究其所包含的更深层次的阴阳矛盾关系,即阴阳之中复有阴阳。可以看出,正是这种不同层次的深入细致的分析,反映出中医学的阴阳学说对于客观事物的错综联系和变动不居,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在医学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广泛地应用于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并指导着中医的临证思维和诊疗实践。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阐释人体的组织结构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体内部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的关系。故《素问·宝命全形论》指出:“人生有形,不离阴阳。”人体的一切组织结构,既是有机联系的,又都可以根据其部位和功能特点,划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部分,并进而说明它们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生理联系(见表)。应当指出,由于层次不同,人体脏腑组织结构的阴阳属性也有所不同。
概括人体的生理功能中医学认为人体生命活动的产生和生理功能的维持,都是阴阳矛盾双方保持对立统一、协调平衡的结果。如功能与物质的代谢及转换过程,即是阴阳相互制约、相互资生、不断消长的过程。正是由于阴阳双方能始终保持对立统一的动态平衡,所以生理功能活动能够维持正常。若因某些因素而致阴阳双方交感相错的关系无法维持,甚则相互分离,则生命共同体亦将破裂,生命活动便告终结。故《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升降出入是人体气化功能活动的基本形式,也是机体阴阳矛盾运动的基本过程。阳主升而阴主降,阳主出而阴主入,故人体的生理功能活动及人体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无不通过阴阳的升降出入而实现。诸如人体之清阳上升,浊阴下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以及脾升胃降、肝升肺降等,都是阴阳升降出入运动的体现。
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是正常的阴阳关系失去其相对的平衡协调,从而出现阴阳或偏盛,或偏衰,或格拒,或更胜,或互损,或亡失等阴阳失调病机所致。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关系到邪、正两方面,两者既可以根据阴阳来区分其各自的属性,也可以通过阴阳关系之异常来分析其病理状态。如病邪有阴邪、阳邪之分;正气有阴气、阳气之别等。
所谓阴阳偏盛、偏衰,是指阳邪致病,可致阳热偏盛而煎耗阴液,阳胜则热,故多见实热证候;阴邪致病,则可致阴寒偏盛而损伤阳气,阴胜则寒,故多见寒实证候。机体阳气虚损,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阳虚阴盛,阳虚则寒,故多见虚寒证候;机体阴液亏耗,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阴虚阳亢,阴虚则热,则可见虚热证候。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素问·调经论》亦说:“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此“内”、“外”,指寒热征象表现于内、外而言。
所谓阴阳格拒,是指由于某些原因引起阴阳双方相互联结、相互维系的关系破裂,以致阴或阳一方偏盛至极,壅遏于内,而将另一方排斥格拒于外的病理状态。主要包括阴盛格阳而见真寒假热证和阳盛格阴而见真热假寒证等情况。
所谓阴阳更胜,是指在阴阳偏盛的同时,亦存在着使阳气或阴液不同程度地有所耗伤等病机,主要包括阳盛耗阴和阴盛损阳两种情况。
所谓阴阳互损,是指阴或阳任何一方的虚损,由于阴阳相互为用的影响,势必会损及相对的一方,从而形成阴阳两虚之病证。主要包括阴损及阳和阳损及阴两种情况。
所谓阴阳亡失,是指机体由于阴液或阳气突然大量地亡失,而致阴阳互根互用关系破裂,从而形成“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的病理状态。主要包括亡阴与亡阳两类危重证候。而且,阴亡则阳无以依附而散越;阳亡则阴无以化生而耗竭,势必导致阴阳俱亡而生命告终。
此外,阴阳失调亦可在一定条件下,其病理表现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如阳证转化为阴证或阴证转化为阳证,从而体现了阴阳相互转化的观点。
用于疾病的诊察和辨证中医学主要运用阴阳观点来诊察和判断病变的部位、性质及各种病证的属性,并通过综合分析,以辨别和确定疾病的本质。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如色泽分阴阳:则色泽鲜明为病在阳分;色泽晦暗为病在阴分。声息分阴阳:则语声高亢宏亮、多言而躁动,多属阳热实证;语声低微无力、少言而沉静,多属阴寒虚证。脉象分阴阳:则寸脉为阳,尺脉为阴;数脉为阳,迟脉为阴;脉见浮、大、洪、滑为阳,脉见沉、小、细、涩为阴。
在临床辨证过程中,首先要分清阴阳,方能抓住病变的本质。中医临床常用的辨证方法,诸如脏腑辨证、经络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病因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等,均以八纲辨证贯穿于其中。而辨别阴阳,则又是八纲辨证的总纲,凡属表证、热证、实证,概属于阳证;凡属里证、寒证、虚证,概属于阴证。可以看出,这种以阴阳来归类和辨析临床复杂病证的方法,对于正确运用临证思维,把握病证的本质,确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
确定疾病的治则和归纳药物性能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是中医临床治疗的基本原则。故《素问·至真要大论》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如阴阳偏盛病证,则应“损其有余”,可用“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实则泻之”等法治疗,并兼顾其不足,应配以扶阳或益阴之法。如阴阳偏衰病证,则应“补其不足”,可用“阳病治阴”,“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或“阴病治阳”,“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等方法治疗。并应注意运用“阳中求阴”和“阴中求阳”,以使阴精、阳气之生化源泉不竭。
用阴阳来概括药物的性味功能,则可作为临床用药的依据。如药性分阴阳:则寒凉药属阴,温热药属阳。五味分阴阳:则辛、甘、淡味药属阳,酸、苦、咸味药属阴。升降浮沉分阴阳:则升浮药属阳,诸如升阳发表、祛风散寒、涌吐、开窍等类药物,皆属此范畴;沉降药属阴,诸如泻下、清热、泄浊、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积导滞、降逆、收敛等类药物,均属此范畴。
此外,调养阴阳,亦是中医学养生防病及康复的重要原则,善于养生者,强调“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使人体之阴阳与四时之阴阳变化相适应,从而保持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达到预防疾病和健康长寿之目的。
参考文章
- 颠倒阴阳成语接龙成语接龙
- 阴阳惨舒成语接龙成语接龙
- 阴阳两虚中医中药
- 调和阴阳成语接龙成语接龙
- 先别阴阳中医中药
- 大补阴阳汤药学
- 阴阳互根中医中药
- 阴阳乖戾中医中药
- 阴阳交错成语接龙成语接龙
- 什么是阴阳?何谓阴阳五行学说?医疗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