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读后感8篇300、400、500、600、700字

文教艺术2023-02-07 04:56:32百科知识库

《哈姆雷特》读后感8篇300、400、500、600、700字

文章包含读《哈姆雷特》有感、哈姆雷特读后感(300字)、《哈姆雷特》读后感(306字)、二:哈姆雷特读后感(584字)等300字、400字、500字、600字、700字左右的读后感优秀作文8篇,供您参阅。

哈姆雷特读后感_300字

今天,我阅读了莎士比亚的著作:《哈姆雷特》。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多。

哈姆雷特是一个很有孝心的人。他的父王被杀,叔父弑君夺位,父亲的鬼魂来向他说明情况后,仍然拥有继承权的哈姆雷特义无反顾放弃了优越的生活,与叔父展开了对抗。

哈姆雷特也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为了不引起叔父的怀疑,装疯卖傻,骗过了很多人。为了验证鬼魂的话,他通过演弑爵篡权的戏,让叔父真相毕露。再去英国的船上,他巧妙地改了国书,救了自己的命……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哈姆雷特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优柔寡断。有绝妙的机会,都被他以各种自我安慰给敷衍过去了。就这样,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哈姆雷特》不愧是戏剧中的一块瑰宝!

成语自我安慰:指自己安慰自己。如: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又如:我只是自我安慰罢了。

成语义无反顾:义无反顾[yì wú fǎn gù],意指秉持正义,勇往直前,绝不退缩。语本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源]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据《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引)相如为郎数岁,会唐蒙使略通夜郎西僰中,发巴蜀吏卒千人,郡又多为发转漕万余人,用兴法诛其渠帅,巴蜀民大惊恐。上闻之,乃使相如责唐蒙,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檄曰:……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皆摄弓而驰,荷兵而走,流汗相属,唯恐居後,触白刃,冒流矢,义不反顾,计不旋踵,人怀怒心,如报私雠。彼岂乐死恶生,非编列之民,而与巴蜀异主哉?计深虑远,急国家之难,而乐尽人臣之道也。[典故]“义无反顾”原作“义不反顾”。“义无反顾”这句成语的意思是说:本着正义,勇往直前,绝不退缩。有一年,汉武帝派唐蒙修治通往夜郎、僰中的西南夷道。由於唐蒙徵集民工过多,又用战时法规杀了大帅,使巴蜀百姓大为震惊恐惧。武帝听到这种情况,就派司马相如去责备唐蒙,发布一份文告(喻巴蜀檄〉,告诉巴蜀人民唐蒙的举动皆非皇上本意,并且恳切要求巴蜀官民了解和支持皇上开发西南夷的行动。檄文中提到:边疆郡县的士兵,听到烽火高举、燧烟点燃的消息,都张弓待射,驰马进击;扛着兵器,奔向战场;汗流夹背,唯恐落後;即使身触利刃,冒着被流箭射中的危险,也从没想要回头。就是因为他们一心只想着国家的危难,竭尽全力去履行臣民的义务。希望巴蜀百姓也能忠於朝廷,将国家的事视为自己的事。後来此篇文告原文中的“义不反顾”演变成“义无反顾”这句成语,用来指本着正义,勇往直前,绝不退缩。

《哈姆雷特》读后感_306字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成语你死我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形容双方斗争非常激烈。如:宋·释普济《五灯会元》卷五十六:“大海只将折箸搅,你死我活,猛火燃铛煮佛。”又如:世俗人没来由,争长竞短,你死我活。——元·无名氏《度柳翠》第一折

成语争长竞短:计较细小出入;争竞谁上谁下。如:宋·黄庭坚《书寄祝有道》:“人家兄弟无不义者,盖因娶妇入门,异姓相聚,争长竞短,渐渍日闻,以至背戾,分门割户。”又如:只因刘璞病势愈重,恐防不妥,单要哄媳妇到了家里,便是买卖了。故此将错就错,更不争长竞短。——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八卷

哈姆雷特读后感_329字

沙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复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以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跌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雷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读后感_420字

爱是人类最伟大的情感。《哈姆雷特》因为恨而导致了悲剧,因为恨而导致了湮灭,这是令人哀叹的。可这悲剧可以避免吗?杀父之仇,向来是不共戴天的,忍耐下去,不如自裁。

唯一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方法,只有克劳狄斯当初抑制住自己内心的贪婪,不去对自己的兄长下毒手,但他与王后的感情能让他不那么做吗?王后的背叛令人不齿,但先王如若不是好大喜功、终日忙于征战的话,自己的爱人又会爱上一个不如自己千万分之一的男性吗?这些都是不可考证的。但智慧的莎翁还是给了一些提示,他安排了福丁布拉斯这个角色,与哈姆雷特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样是王子,前者本要忤逆王意、发动战争,但最终凯旋而归;后者则先后失去了自己父亲、爱人、母亲。

剧本最后,福丁布拉斯说道:“……把哈姆雷特像个军人似的抬到台上,因为他要能登上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这让笔者不由得浮想联翩:对于悲剧的主角哈姆雷特来说,是否存在另一条不同的道路呢?

剧本里的“现实”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成语不共戴天:不共戴天[bù gòng dài tiān],意指不与杀父的仇人共存於世间。◎语本《礼记·曲礼上》。後用“不共戴天”比喻仇恨极深。[源]《礼记·曲礼上》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礼记·檀弓上》子夏问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典故]“不共戴天”这句成语原本的意思就是“不和仇人顶着同样的天”,“天”只有一个,所以也就是不和仇人共存於世间的意思。什麽样的仇人非得拚个你死我活呢?《礼记·曲礼》有一段话说:“杀害父亲的仇人,我不应和他共处於世间;在路上遇到杀害兄弟的仇人,不必等回家拿兵器,就应该直接上前报复;如果是杀害朋友的仇人,我不应该和他同国。”传统的儒家是很讲究礼的。在礼的观念中,对父母要尽孝,对兄弟要友爱,对朋友要存义,这是为人的基本。所以一个人是非观念要分明,要“以直报怨”。父母既是我们在世上最亲的人,遇到杀父仇人,岂有轻饶的道理?想尽办法也要报仇,否则为人子女就是不孝,也就是不合礼了。这正是为何《曲礼》说:“父之雠,弗与共戴天”的理由了。这种观念在《礼记·檀弓上》也提到:有父母之仇要报的人,是要“寝苫枕干”的。苫,草的意思。干是盾,也就是兵器的意思。也就是为报父母之仇,为人子女要处心积虑,睡不能安寝,随时准备兵器,等待机会。所以“不共戴天”原本是古代儒家藉报父仇一事的观念,来宣扬对父母之孝的重要,後来演变成一句成语,比喻对人仇恨极深。

成语杀父之仇:旧时指最大的仇恨。如:《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又如:岳飞与孤家有杀父之仇,休息日狭路相逢,要报昔日武场之恨。——清·钱彩《说岳全传》第六十六回

哈姆雷特读后感_476字

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听着这样一句话,你的心中会激起诸多念头:哈姆雷特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永远不灭的烈火;哈姆雷特的经历和性格是可以进行多重解读和探讨的;莎士比亚的文学创作功力足以征服世界人……

还记得,第一次认真阅读《哈姆雷特》是在高中,当时的学习篇目是节选内容,只将《哈姆雷特》中具情节魅力的部分展现在我们面前。很早听说过莎士比亚的这部名剧,苦于一直没有机会通读这本书,可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可我深刻地记得:当时学完高中节选部分的《哈姆雷特》,为了想更多地了解这部名剧,我利用尽身边的学习资料来满足我的好奇心。可惜的是,我最终没有条件翻阅《哈姆雷特》,曾经的我感兴趣更多的是故事情节,由于生活阅历不足,能体悟的哲理很浅薄。

这次的我,并非一口气读完《哈姆雷特》,不是它不再激起我强烈的阅读兴趣,而是能静下浮躁的心认认真真看一本书的精神状态略显难得。这次的我可以底气十足地说:“我读完了《哈姆雷特》,再一次被深深折服!”一部经久不衰的文学名剧,它情节的魅力可想而知,给我多次震撼的是戏剧人物语言背后体现出来的精魂!

成语可想而知:不用说明就能想象得到。如:宋·王楙《野客丛书》:“而郊以吟诗废务,上官差官以摄其职,分其半禄,酸寒之壮,可想而知。”又如:你想日本人练陆军把东三省地图当作功课,其用心可想而知。——清·高鹗《老残游记续集》第一回

哈姆雷特读后感_506字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成语不可避免:指不能使不发生的事情。如:毛泽东《矛盾论》:“而这些矛盾如何不可避免地会在各种不同的阶级社会中,引出各种不同的社会革命。”又如: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一卷第16章:“男女之间就不可避免会出现这种心心思思的现象。”

成语视而不见:指不注意,不重视,睁着眼却没看见。也指不理睬,看见了当作没看见。如:战国·宋·庄周《庄子·知北游》:“终日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搏之而不得也。”又如:视而不见,谓合道于希夷。——唐·韩愈《明水赋》

二:哈姆雷特读后感_584字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可悲的,他是封建时代的异类,人文主义的光芒还不足以驱散整个时代的阴霾。父皇被叔父秘密毒害,父皇的生命、地位、权利,甚至自己的母亲都被阴险狡诈的叔父全盘剥夺。母亲被叔父勾引乱伦。自己不能与爱人完璧。这一切犹如一座高不可攀的巨山,压抑在心头无法喘息。在他的身上有人生的思考,人性的剖析,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成语心有余而力不足:心里非常想做,但是力量不够。如:《论语·里仁》:“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又如:我手里但凡从容些,也时常来上供,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二十五回

成语血肉模糊:血流肉烂,无法辨认器官肢体。形容死亡或受伤的惨状。如:冯玉祥《我的生活》第24章:“弟兄们让不开路,被火车碾的断腰折骨,血肉模糊。”又如:仔细看去,这条路上血肉模糊成了一片,没有一个干净的尸体。——巴金《家》二十五

哈姆雷特读后感_658字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成语生生死死:犹言一辈子。指从生至死。如:清·周亮工《书影》卷二:“宽复洒泣诉其父母生生死死之苦日:‘傥伊父母必欲归,且随其主母起居耳。’”又如:清·周亮工《书影》卷二:“宽复洒泣诉其父母生生死死之苦日:‘傥伊父母必欲归,且随其主母起居耳。’”

成语装疯卖傻:故意装成疯疯癫癫,傻里傻气。如:程道一《庚子事变演义》:“打算装疯卖傻,充作神仙附体,杀此一龙,自己便可即位。”又如:你这样装疯卖傻也难逃惩罚。

本文标签: 读后感作文  名著读后感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