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优秀读后感10篇600字

文教艺术2023-02-06 20:48:40百科知识库

初二优秀读后感10篇600字

文章包含关于英雄事迹的读后感(562字)、《两个人的梦想秀》读后感(559字)、《舒克和贝塔历险记》读后感(620字)、读《第七条猎狗》有感优秀作文(638字)、董存瑞读后感(649字)、《万物生长》读后感(641字)、读《匆匆》有感(581字)、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602字)等600字左右的初二优秀读后感10篇,供您参阅。

关于英雄事迹的读后感_600字

《抗日英雄杨靖宇简介》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1934年2月,杨靖宇组织了一个抗日联合军。面对日军频繁的“讨伐”,杨靖宇采用游击战术,消灭大量日军,牵制强敌不得入关。到了1940年初,杨靖宇部队的给养已经断绝,只剩下六十人,即使如此杨靖宇也誓与敌人血战到底。打着打着,杨靖宇身边只剩下六名战士了,四名战士冲了出去,另外两名战士被日军杀死,只剩杨靖宇一人孤身奋战。他跟着日军讨伐队,边打边走,五天五夜粒米未进。最后在一个叫三道崴子的地方,他跟敌人战斗到最后。后来日军解剖他的尸体,发现他的肠子里有棉花,有树皮,还有草根。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受到杨靖宇对日本人的憎恨和他视死如归、坚强不屈的精神。是什么让他五天五夜粒米未进?是他坚强不屈的精神。是什么让他奋斗到最后一刻?是他对敌人的仇恨,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热爱。虽然他死了,但他的名字、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却牢牢地刻在我们的心里,乃至所有中国人的心里。

在抗日战争中,有多少英雄为了祖国的胜利而牺牲?比如董存瑞,用身体顶起炸药包;比如黄继光,用身体堵枪口;比如狼牙山五战士,奋战到最后一刻,然后英勇地跳下悬崖……如果没有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抗日战争胜利,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和平?虽然我们没有像他们那样战斗,但我们却能刻苦学习,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

成语视死如归:视死如归[shì sǐ rú guī],意指把牲牺生命看成是回到自己的家一般,形容为了理想而不怕牺性生命,无所畏惧。语出《管子·小匡》。[源]《管子·小匡》相三月,请论百官。公曰:“诺。”管仲曰:“升降揖让,进退闲习,辨辞之刚柔,臣不如隰朋,请立为大行。垦草入邑,辟土聚粟,尽地之利,臣不如甯戚,请立为大司田。平原广牧,车不结辙,士不旋踵,鼓之而三军之士视死如归,臣不如王子城父,请立为大司马。决狱折中,不杀不辜,不诬无罪,臣不如宾胥无,请立为大司理。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挠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以为大谏之官。此五子者,夷吾一不如,然而以易夷吾,夷吾不为也。君若欲治国强兵,则五子者存矣;若欲霸王,夷吾在此。”桓公曰:“善。”[典故]春秋时,周室衰微,齐桓公以管仲为相,对内提升国力,对外率诸侯尊崇周天子的地位,阻止蛮族入侵,成为春秋时期五位霸主实力最为强大的一位。管仲做齐国宰相三个月时,曾针对官员的才能优劣向桓公提出意见,他认为:隰朋善於言辞进退,可以立为大行;甯戚善於开垦种植,开发地利,可以立为大司田;王子城父善於领兵,能够激励士气,让士兵们不畏死亡,冲锋陷阵,可以立为大司马;宾胥无决断狱讼十分公正,不会滥杀无辜,可以立为大司理;东郭牙能够犯颜直谏,不怕得罪君王,可以立为大谏之官。论到管仲自己时,他认为上述五人,每个人个别的才能都比自己强,但若桓公想要称霸诸侯,只有自己可以辅助桓公做到。桓公听了管仲的话後,十分赞同,便按管仲的意思,授予五人官职,让他们听命於管仲,为齐国效力。其中描述王子城父时,原文就用了“视死如归”,後来“视死如归”被摘出成为一句成语,用来形容为了理想而不怕牺性生命,无所畏惧。

成语坚强不屈:屈:屈服。坚韧、刚毅,毫不屈服。如:《荀子·法行》:“坚强而不屈,义也。”又如:盖刚是坚强不屈之意,便是卓然有立,不为物欲所累底人。——宋·朱熹《朱子语灯》卷八

《两个人的梦想秀》读后感_600字

这个暑假里,我看过很多书。其中有《荷兰寻宝记》、《包公断案》、《孙子兵法》、《两个人的梦想秀》。我最喜欢的那本书是《两个人的梦想秀》,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她很厉害。曾经在2006年度畅销童书排行榜,获得2007年、2009年“年度全行业优秀畅销书品种”奖、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多次登上北方图书城、北京西单图书大厦|深圳书城、广州购书中心。我十分佩服她,她那样努力。作者简介:商晓娜是沈阳人现居广州,经常写小说写过《一年级的小豌豆》、《一年级的小蜜瓜》、《绝佳拍档》系列、《拇指班长》《你好,小木耳》系列,《加油!小米啦》系列,《同桌的秘密日记》《两个人的梦想秀》其中《两个人的梦想秀》,讲述了一对双胞胎一个双胞胎哥哥叫马一左。一个双胞胎弟弟叫马一右,他们长相一样,性格各异一模一样的两个小儿子。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都要在一起,因为他们是-绝佳拍当,有一次他们俩地铁站他们从背包里拿出地图找到这条线的终点站路线红塔河,然后就从包里拿了块钱远去买票买完了。就去坐地铁,这时路丁丁表姐问他们去哪里他们说去红塔河,路丁丁表姐说那可是终点站。他们又问路丁丁表姐去哪,她说去故宫。于是他们就上车去到那里他们肚子有点饿就去买东西吃,他们玩完了,就回家可是他们的钱用完了回不去。这本绝佳拍当激发了我的志气,以后我要多读书。

成语一模一样:样子完全相同。如: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五十四回:“今日抬头一看,却见他黄着脸、秃着头,就和前日梦里揪他的师姑一模一样,不觉就懊恼起来。”又如:这两件衣服从颜色到款式虽然一模一样,但质量却有很大差别。

《舒克和贝塔历险记》读后感_600字

你知道童话大王郑渊洁吗?你知道他写的《舒克和贝塔历险记》吗?最近,我看了这本书,我觉得这对小老鼠不仅勇敢、聪明,而且还很善良。故事是这样的:

舒克是一只生活在并不富裕家庭里的的小老鼠,他不愿当小偷,于是他驾驶着直升飞机,决定离开家,到外面去闯闯,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他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从水塘里救起小蚂蚁,还帮蜜蜂运送蜂蜜……成为大家的好朋友。

哈哈!千万可不要把贝塔这个家伙给忘记了!贝塔一出生,就有一个可怕的影子一直跟着他,这个人是谁呀?她就是一只叫“咪丽”的猫。贝塔对这只猫恨之入骨,为了躲避咪丽的袭击,最终他成了坦克手。

两只小老鼠不打不相识,他们一起闯天下,共同经历风险……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事?我就不说了,你们要想了解更多的有趣故事,希望你们有时间自己一定要仔细看看哟!

哎哟,忘记告诉你们了,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感人的情节。由于舒克平时是个热心肠的人,助人为乐是他最大的快乐,因此有一次他准备参加大家请他的宴席时,被小花猫发现并抓住了他,当小花猫准备处决舒克时,小麻雀飞过来阻止了小花猫的行为,同时小蚂蚁等人也纷纷帮舒克说情,猫才把舒克放了,舒克激动地留下了眼泪。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做坏事,如果做了你就会受到惩罚。我被书中大家的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与班级同学和睦相处。当然读了这本书,更让我懂得了只要有勇气、智慧和善良,大家共同合作就能战胜一切邪恶。

成语不打不相识:指经过交手,相互了解,能更好地结交、相处。如:明·施耐庵《水浒传》第38回:“戴宗道:‘你两个今番却做个至交的弟兄。常言道:不打不成相识。’”又如:上次闹了点误会,还记在心里?不打不相识嘛。来,里面坐。——陆文夫《不平者》

成语热心肠:指对人热情、乐于替别人办事。如:清·名教中人《好逑传》第一回:“就是我热心肠与韦相公说了,韦相公也没本事去问他一声,看他一眼。”又如:她是一个典型的热心肠。

读《第七条猎狗》有感_600字

相信大家都读过沈石溪的书吧,我也不例外,在这个寒假我读了《第七条猎狗》一书,在这本书中沈石溪用他的才华向人们诉说了一只猎狗的传奇。

猎人召盘巴在大寿上意外获得了一只猎狗,因为这只狗十分勇猛如盘巴为其取名为赤利。多少年来赤利英勇无比,但是一次出猎召盘巴遇险赤利却没有“相救”,因此召盘巴把赤利赶走了。后来赤利成了豺群首领再次遇上了召盘巴,豺群希望赤利去捕咬召盘巴使其可以成为它们的食物,可赤利并没有这么做,因而惹怒了豺群,在千钧一发的时刻赤利勇敢地保护召盘巴与豺群捕斗,等豺群退去时赤利已奄奄一息……

其实赤利并不是不想救召盘巴,而是它发现一条蛇正朝召盘巴的方向走去,赤利便去阻拦却惹来召盘巴的毒打。看到这儿我十分心疼,明明不是赤利的错,直到后来赤利遇见召盘巴时那种勇敢才真正让我感动,赤利拼死保护召盘巴!也许这就是一只狗对主人不变的忠诚。

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忠诚的狗:一只名叫花子的狗,主人生前十分爱它,宁愿自己吃素也要给花子吃肉,不料主人因病而去世,花子也因而被主人的亲属抛弃。时隔一年后,年老的花子找到了主人的坟墓就一直守候着主人,直到它生命的最后一刻……什么叫忠诚?这就叫忠诚!什么叫朋友?这就叫朋友!什么叫知恩图报?这就叫知恩图报!

赤利也许和花子一样,当自己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他们心中也许只想到自己的主人,但是他们的忠诚也许人们认为这种行为在狗中很普通,但是对于狗来说这是一种荣耀,一个光荣的使命!也就是这个使命带领着他们去书写一个又一个的传奇!

成语奄奄一息:奄奄:呼吸微弱的样子。只剩下一口气。形容临近死亡。如: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七回:“惠王亲往问疾,见痤病势已重,奄奄一息。”又如:他已被打得体无完肤,奄奄一息了。

成语体无完肤:体无完肤[tǐ wú wán fū],意指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形容受伤惨重,全身都是伤痕。语本《世语》。後亦用“体无完肤”比喻遭人批评、驳斥得一无是处,面目全非。[源]《世语》(据《三国志·卷二八·魏书·王毋丘诸葛邓锺传·邓艾》裴松之注引)师纂亦与艾俱死。纂性急少恩,死之日体无完皮。[典故]“体无完肤”原作“体无完皮”。三国时,魏任命司隶校尉锺会为镇西将军,举兵伐蜀,因遭蜀将姜维阻於剑阁,久攻不下,因此萌生退兵之意。另一魏将邓艾趁此率军向南转进,深入蜀地,大破蜀军,逼近成都。後主刘禅觉大势已去,遂送印请降。邓艾率军进入成都,蜀汉灭亡。此次战役中,邓艾的奇袭战术居首功,也因此他深感骄傲,不但擅自任命师纂为益州刺史,拜刘禅为骠骑将军,又将蜀国旧臣,依其地位高低,或任命为朝廷官员,或收为下属。邓艾居功自傲,成为锺会谗谤他的藉口,邓艾从此受到司马昭的猜忌。後来,邓艾和司马昭在商量灭吴之策时,意见不同,锺会、卫瓘、师纂等人乘隙向司马昭诬告邓艾谋反,於是朝廷下诏逮捕邓艾父子,派锺会负责将他们由成都押解至京师受审。这时锺会麾下有军队二十余万,遂密谋造反。但司马昭对锺会的野心亦早有防备,遂遣军入蜀讨伐锺会,双方在蜀宫城内外展开激战,锺会被杀,後由监军卫瓘接管蜀军。由於卫瓘亦曾参与诬陷邓艾,怕事迹泄露,於是派人杀邓艾父子,师纂亦在被杀之列。师纂平日为人,个性急躁,对人苛薄而缺乏恩泽,所以死状极惨,甚至被折磨得身上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完好的。後来“体无完肤”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受伤惨重。亦用来比喻遭人批评、驳斥得一无是处,面目全非。

董存瑞读后感_600字

在我的眼里,共产党最大的敌人就是日本鬼子,其次便是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在和国民党的一次次的明争暗斗中,虽然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许多革命烈士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董存瑞便是千千万万革命英雄的一个代表。

在一次红军与国民党的桥形暗堡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虽然红军奋起反抗,可是血肉之躯毕竟不是机枪碉堡的对手,许多战士纷纷倒在了血泊中。这时,董存瑞怒目圆睁,双眼进迸出愤怒的火花,他毅然自告奋勇地去炸碉堡。在手榴弹的掩护下迅速前进,可惜,他的脚中了弹,但他还是咬着牙,忍痛向碉堡爬去,他隐蔽在桥形暗堡下的枯河里,可这太光滑,周围也没有支架,董存瑞急得团团转。这时,嘹亮的冲锋号响起来了,战士们奋不顾身地进行冲锋,又有无数的战士永远地倒在了沙场,董存瑞义无反顾地把自己当支架,托起炸药包,犹如一个巨人屹立在那儿,他不仅仅托起了炸药包,还托起了队友的希望。“砰”一声巨响,碉堡已粉身碎骨,可董存瑞也已灰飞烟灭。

读了这个可歌可泣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而在沙场上浴血奋战,为了祖国的利益竟然舍身炸碉堡!要是我,也许会胆怯、临阵脱逃,而董存瑞却毫不畏惧,反倒勇往直前。正是这样铮铮铁骨的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我们的革命才一步步走向成功,才换来了如今安定的生活。他们用鲜血演绎出无穷无尽壮丽的诗篇!董存瑞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他用热血奏响壮烈的凯歌,用青春谱写光辉的历程。烈士长存,丰碑永恒!

合上这本书,此刻的我已经心潮澎湃,热泪盈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成语义无反顾:义:道义;反顾:向后看。从道义上只有勇往直前,不能犹豫回顾。如: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触白刃,冒流矢,义不反顾,计不旋踵。”又如:朱成功身受大明的厚恩,只有一死图报,义无反顾。——华而实《汉衣冠》二

成语奋不顾身:奋不顾身[fèn bù gù shēn],意指奋勇向前,不顾生死。语出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源]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据《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引)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技,出入周卫之中。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故绝宾客之知,忘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务壹心营职,以求亲媚於主上,而事乃有大谬不然者。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盃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已奇矣。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另可参考:《汉书·卷五四·李广苏建传·李广》[典故]“奋不顾身”是指勇往直前,不顾自己的生死之意,出自於《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司马迁是西汉史学家,太史令司马谈的儿子。在父亲过世後继承父志,任太史令,从事编载史事兼掌天象历法的工作。武帝天汉二年,李陵带兵五千力战匈奴十余万人,後因寡不敌众,力竭而降,武帝大为光火,下令诛其全家。司马迁出面为他辩护,触怒了武帝,被捕下狱,处以腐刑。出狱後,转任中书令,决心效法先贤在逆境中愤发的精神,完成太史公书,即现在的《史记》。司马迁受刑後,他的老朋友益州刺史任少卿写了封信给他,告诉他贤臣应有的作为。司马迁看了後回信,陈述对李陵之事的观点以及受辱的经过。并说自己跟李陵并不熟,但见他“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认为李陵孝顺、讲信用、有义气,对下人也很好,并且出生入死,为国家的存亡“奋不顾身”,实在是个好人啊!如今降敌也是迫於无奈。後来“奋不顾身”这句成语就出自此处,用来形容奋勇向前,不顾生死。

《万物生长》读后感_600字

花了两天上班路上的时间,把冯唐的《万物生长》一书读完。不出所料,又是一本群芳谱。所谓群芳谱就是一个男人怀念年少气盛时和几个女人的故事,古有《红楼梦》,近代一点,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也是够自恋的。最开始我觉得冯唐的书和石康的书相似,但后来发现是两者同时期的北京背景和所选的类似题材造成的错觉。再后来我又觉得《万物生长》和《挪威的森林》有结构上的雷同,比如男主角怀念一个永远得不到初恋(直子),又错过一个看似十分般配的现女友(绿子),在书的最后两页男主角临了还同大自己许多的另一个女人做爱(玲子),而结局也是同样的模棱两可。但是冯唐和村上春树最大的区别在文字的基调上。冯唐的作品是幽默好笑的,地铁上我硬是忍住不笑出声来。而村上春树的文字最大的特点就是透着一股绝望,是谈谈的绝望,走不到尽头的那种。村上的书我从来不在地铁上看,一定是找一个不会被打扰的地方专心沉浸在那种绝望里。

所以冯唐就是冯唐。除了搞笑《万物生长》中还是能找的许多妙句的,仿佛魔法一挥,作者就把文字变成了颜料,铸成一幅绝佳的意境让人心里一暖,暖的恰到好处。这也许是电影改编所拍不出来的吧。

最后顺带说一下,群芳谱中最靠谱的还是《红楼梦》,至少我们明确知道贾宝玉最爱的是谁。你再看后来那些男作家的作品中,绝对看不懂他到底最爱的是谁,颇有雨露均沾之意,这点真是让人翻白眼。再想想女作家就更愤愤不平,写的再好也只能爱一个男人爱到尘埃里,如果说有一个女人和几个男人的故事,那也就只有《金瓶梅》了,哦不,那也是男人写的。

成语模棱两可:模棱两可[mó léng liǎng kě],意指“模棱两可”之“模”,典源作“摸”。“摸”,通“模”。“模棱两可”摸物棱角两端,摸那一端都可以。比喻处理事情的态度含混,不表示明确的意见或主张。语本《旧唐书·卷九四·苏味道列传》。[源]《旧唐书·卷九四·苏味道列传》苏味道,赵州栾城人也。少与乡人李峤俱以文辞知名,时人谓之苏、李。……尝谓人曰:“处事不欲决断明白,若有错误,必贻咎谴,但摸棱以持两端可矣。”时人由是号为“苏摸棱”。[典故]根据《旧唐书》的记载,苏味道是唐初赵州栾城人,年轻时和李峤都以擅长文辞而出名,当时的人因此合称他们为“苏李”。虽然他一生中都在官场上打滚,还担任过宰相的重要职务,但是他的处事态度含混,曾经对人说:“处理事情时,最好不要明白的表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万一出了错,才不会因为判断错误而受到责备,这就像摸着棱角的两端,不置可否才好。”人们因此,帮他取了个“苏摸棱”的外号。後来“模棱两可”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以比喻处理事情的态度含混,不表示明确的意见或主张。

成语今生今世:此生此世。指有生之年。如: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这歪剌骨便是黄花女儿,刚刚扯的一把,也不消这等使性,平空的推了我一交,我肯干罢!就当面赌个誓与你:我今生今世不要他做老婆,我也不算好男子。”又如:扰了这一家人家,今生今世还不的他,来生来世是必填还他则个。——明·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五

读《匆匆》有感_600字

日子逃去如飞,转眼间,我已在小学度过了六年。短短的六年,我学到了多少知识?品尝了多少快乐呢?这已无法计算。

时间感觉起来有时过得快,有时过得慢,然而时间流逝的速度是不会改变的。人类再伟大,也无法调整时间!要想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更多的事,那就要利用好每时每刻。

朱自清在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时间流失的无奈与惋惜,谁不想让时间多留一会儿,再怎样努力这也都是白费,只有充分的利用好时间,那才能让时间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每天早上,上学前这段时间,恐怕是我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候,短短的四十分钟内,我需要穿好衣服,收好书包,读《论语》,背古诗,吃饭,洗脸刷牙。在以前,我不用诵读,时间总是很宽松;但是开始诵读后,四十分钟明显是不够的。于是,在穿衣服的时候,我便边穿边读,书在晚上提前整理出来,第二天早上检查一下,边读《论语》边把书放进书包。吃饭的时候,古诗放着,边吃边看,也就背了下来。刷牙洗脸的时候,给自己在背一遍,检查一下。就这样我在早上整整省出了十几分钟的时间。虽然紧张了一些,但是我却能用和原先一样的时间做出比原来多好多的事情。

其实生活的每个细节中都能省出时间,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利用好时间,我们的生活将会多出许多快乐。多省出来自由支配,何乐而不为呢?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时间利用起来是不是更好呢?

成语何乐而不为:有什么不乐于去做的呢?表示愿意去做。如: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三十六回:“此地河道,为患已久,居民被害已深,闻贵人修治河道,虽士商人等,亦必乐于从事;况又发给工钱饭食,那些小民,何乐不为?”又如:这件事对国家对个人都有益处,何乐而不为?

成语何乐不为:乐:乐意;为:做。有什么不乐于去做的呢?表示愿意去做。如: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三十六回:“此地河道,为患已久,居民被害已深,闻贵人修治河道,虽士商人等,亦必乐于从事;况又发给工钱饭食,那些小民,何乐不为?”又如:这件事对国家对个人都有益处,何乐不为?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_600字

“所谓活着的人,就是不断挑战的人,不断攀登命运险峰的人。”面对勇敢的人,法国作家雨果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暗自赞叹。主人公汤姆就是这样的人。

汤姆从小父母双亡,由她的阿姨照看,生活在一个清贫的家庭。他是个过于冒险的人,喜欢打架,因此,他的阿姨总是骂他,因为他的阿姨有一次冤枉了他,他便离家出走,他上了当“海盗”的冒险之旅,最后,竟不可思议地成为了“英雄”。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告诉一些家长,在生活中不要把孩子看得太紧了,不能扼杀了孩子冒险的精神。当然,适当的冒险是合理的,却不可以犯“不敢冒险的人既无骡子又无马;过分冒险的人既丢骡子又丢马。”的错误。

在生活中,虽然不能像汤姆那样“冒险”,但是要有一种“汤姆”精神,也就是勇于冒险的精神。如果将“汤姆”精神用在学习上,必定会使一个人走向成功。

就说说我的经历吧。我虽然没有汤姆那传奇人物的背景,但是,我在学习方面却运用了“汤姆”精神,每当我考差了,就会加倍努力。成绩便会有所提高。但我过于骄傲,下一次考试,便又会一落千丈。

学习需要有不服输的冒险精神,更需要坚持不懈和顽强的毅力。

“好人不用教,坏人教不好。”汤姆相信这个通俗易懂的道理,所以,每当家长要教孩子时,最好不要反复教一个内容,要根据孩子的特点开放式地教,学习就不会那么枯燥了。

“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让我们勇敢面对生活,放飞自己的梦想吧!

成语一落千丈:原指琴声陡然降落。后用来形容声誉、地位或经济状况急剧下降。如:唐·韩愈《听颖师弹琴》诗:“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又如:所以喜奎一嫁,转瞬坤伶声势,一落千丈,伶界牛耳,又让男伶夺去。——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一二六回

成语不可思议:不可思议[bù kě sī yì],意指佛教用语,指不可思虑言说的境界。用以形容诸佛菩萨觉悟之境地与智慧、神通力之奥妙。语出《维摩诘所说经·卷中·不思议品第六》。後用“不可思议”比喻出乎常情,令人无法想像,难以理解。[源]《维摩诘所说经·卷中·不思议品第六》舍利弗言:“居士,未曾有也,如是小室,乃容受此高广之座,於毗耶离城无所妨碍,又於阎浮提聚落城邑及四天下诸天、龙王、鬼神宫殿,亦不迫迮。”维摩诘言:“唯舍利弗,诸佛菩萨,有解脱名不可思议,若菩萨住是解脱者,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须弥山王本相如故。而四天王、忉利诸天,不觉不知己之所入,唯应度者,乃见须弥入芥子中,是名住不思议解脱法门。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娆鱼鳖鼋鼍水性之属,而彼大海本相如故。诸龙、鬼神、阿修罗等,不觉不知己之所入,於此众生亦无所娆。”《洛阳伽蓝记·卷一·永宁寺》永宁寺,熙平元年,灵太后胡氏所立也。……佛事精妙,不可思议,绣柱金铺,骇人心目。至於高风永夜,宝铎和鸣,铿锵之声,闻及十余里。[典故]《维摩诘说经》为姚秦时鸠摩罗什所译,约在魏晋时代传入中国,颇受知识份子的欢迎。全经共三卷,分为十四品,内容主要记述维摩诘居士的言语行为,并宣扬大乘佛教在家修行即能成佛的理论。而经中维摩诘居士的神通机智,亦透过此经展露无遗。有一次,维摩诘在自己的居所讲道,并请来三百二十万宝座供得道菩萨安坐,那些宝座华美无比,而且又高又大,看来并非小小的空间可以容纳。没想到这些宝座从天而降时,原来小小的房子就好像也变大了,三百二十万个宝座置於其间,一点都不显得拥挤。维摩诘解释着说:“在诸佛与菩萨中,有一种解脱法门叫做『不可思议』,在此境界者,无须将任何事物放大或缩小,便可使高大的须弥山容纳於小小的芥子中。”所以能如此,乃因一切法空,所有现象本无实体,为虚幻之存在,须弥山的大并非真有,芥子的小亦为虚幻,是以芥子能容须弥山,一切众法绝不相碍。维摩诘居士透过屋纳宝座这样神奇的演示,揭示了修行的途径,也就是必须直观一切法的真相,才能证悟真理。而此境地是神妙不可言喻的,也就是不思议解脱法门。後来“不可思议”演变为成语,用来比喻出乎常情,令人无法想像,难以理解。

丝之屋读后感_600字

在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的新故事——《丝之屋》。

这本书先抛砖引玉,发生了一桩偷窃案,再接连不断地发生了好几桩谋杀案,连福尔摩斯也被陷害为杀人凶手。在福尔摩斯被捕之前,他们发现,死者手里都被绑上了一根白丝带,福尔摩斯一行人怀疑,幕后黑手有可能是“丝之屋”!在死者罗斯(福尔摩斯探案小分队成员)的学校里,校长发现罗斯的枕头下有一张“丝金博士之神奇之屋”的广告单。与此同时,福尔摩斯也凭借着自己的小心谨慎与聪明才智逃出了监狱,并发现那个神奇之屋就是“丝之屋”的秘密汇集之地,并在想杀死福尔摩斯的“丝之屋”成员口中得知,今晚,“丝之屋”的成员会来这里聚会。福尔摩斯也混入其中,在警察的协助下,将“丝之屋”一举拿下并且绳之以法。在福尔摩斯严谨的、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下和华生以及警员的配合之下,终于将真相告知于天下——“丝之屋”的头目是——罗斯的校长。他为了杀掉福尔摩斯,将“丝之屋”的地点告诉了福尔摩斯,没想到却自食其果——让“丝之屋”被警方给拿下了。

福尔摩斯有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和过人的智慧,也善于察言观色、发现与思考。这也是使其成为著名侦探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具备这样的品质,做生活中的有心人,这样,我们的学习就能更上一层楼。有这门一句话“你是被生活踩在脚下,还是做生活的王者?”我相信,只要一丝不苟和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就一定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生活中真真正正的王者。

成语绳之以法:根据法律制裁。如:《后汉书·冯衍传》:“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绳之以法则为罪,施之以德则为功。”又如:对于那些目无法纪的人,必须绳之以法,才能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成语自食其果:指自己做了坏事,自己受到损害或惩罚。如:茅盾《〈呼兰河传〉序》:“除了因为愚昧保守而自食其果,这些人物的的生活原也悠然自得其乐。”又如:玩火者只会自食其果。

《宝葫芦的秘密》读后感_600字

不劳而获有可能得到一时的荣耀,但不会长久,更不会有成就感,这是《宝葫芦的秘密》带给我的最大感受。

王葆自从拥有了宝葫芦,可以说是心想事成,有时免不了弄巧成拙,笑话不断,家中简直成了展览馆,好在这只是一个梦,要不然就麻烦了,我突然想起读过的《鹰的重生》的文章。

鹰的一生,最久可以活到七十岁!四十岁之前,雄鹰展翅,翱翔于天地之间,搏击于云海之中,贵为百禽之首,高傲而又逍遥!然而,四十岁时鹰的生理机能开始老化。这时,他们需要做出选择,要么悲凉等待死亡,要么痛苦重生!

重生的过程是痛苦的,鲜血淋漓!鹰必须奋展沉重双翼,飞到最高最远的山峰上,筑巢而居至少150天。飞行,此时已难如上青天,不停的飞,不能停息,一停息就意味着前功尽弃,就意味着屈服于命运,就意味着死亡!

寻到栖身之所,鹰开始了痛彻心扉的炼化。它先是用喙猛烈啄击岩石,让老化的喙脱落,鲜血,一滴一滴地滴落,仿佛不知疼痛,一如既往。等到新喙长出后,把退化变钝的指甲一片一片啄落,所谓十指连心,痛彻心扉。钝爪消逝,新爪已成,鹰再用锐利的爪一片一片拔掉全身的羽毛,这是一场意志与痛苦的斗争,惨烈,悲壮!待全身羽毛重新长出,鹰便完成了炼狱般的重生,可以再次展翅飞翔,笑傲苍穹,重获三十年的新生!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梦,为了实现这个梦,大家也应该像鹰的重生一样努力拼搏,历经坎坷,在征程中留下一串串坚实的脚印,让青春发出夺目的光芒。

博兴县第一小学三年级九班李思毅

成语前功尽弃:功:功劳;尽:完全;弃:丢失。以前的功劳全部丢失。也指以前的努力全部白费。如:《战国策·西周策》:“公之功甚多,今公又以秦兵出塞,过两周,践韩,而以攻梁,一攻而不得,前功尽灭。”又如:皇上叫你去带兵,或是打土匪,或是打洋人,打赢了还好,打输了,岂非前功尽弃,自寻苦恼。——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九回

成语弄巧成拙:本想耍弄聪明,结果做了蠢事。如:宋·黄庭坚《拙轩颂》:“弄巧成拙,为蛇画足。”又如:孩儿系深闺幼女,此事俱是父亲失言,弄巧成拙。——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五十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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