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接触沥青的人,由于过多地吸入沥青中的有毒物质,如蒽、叮啶、咔唑、吡啶、吲哚等,可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中毒表现:在直接接触沥青或其烟雾后,特别在阳光下,只须45小时,就在皮肤暴露部位,如面、颈、肩、手及四肢伸侧,即可发生大片红斑,重者水肿,水疱及渗液,伴有瘙痒及灼痛感;全身反应有头痛、头晕、恶心、腹痛、腹泻、胸闷、眼痛、烦渴、心悸、呼吸急促等,严重者可出现黄疸、血尿、甚至虚脱。急救处理措施是:
1.立即让患者在阴凉处安静休息,避免再次受阳光照射。
2.中毒症状严重时,可给予葡萄糖溶液及维生素C注射,并口服溴化钠或巴比妥酸盐类镇静药物治疗。
3.若皮肤被沥青烫伤或残留沥青,可用2%苏打水洗去,然后再根据皮扶损害的情况分别给予湿敷或涂擦比较缓和的保护性膏剂,如含有氧化锌(或滑石粉)、淀粉、甘油及水各等量的膏剂或用花生油调滑石粉及碳酸镁(各占20%)外搽,但不宜用龙胆紫外搽。眼部可用生理盐水或弱苏打水清洗。
4.为了防止沥青中毒,应避免在阳光下作业,最好改在晚间进行;每次上班前,于皮肤露出部位搽上由滑石、淀粉、甘油、植物油、明胶、硼酸、水配成的防护膏,下班后再沐浴将防护膏洗掉,有良好的防护皮肤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