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收购价小麦预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新的《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白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 其中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 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白小麦, 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白小麦。红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 其中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 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红小麦, 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红小麦。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为混合麦。标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为: 容重750~770克/升(含750克/升), 水分12.5%以内, 杂质1%以内, 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08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千克004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非标准品小麦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 由委托收购企业根据等级、 水分、 杂质等情况, 按照《国家计委、 国家粮食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01〕146号) 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