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从秦汉时代起,置会稽郡,唐代时称越州,至宋代赵构升行在越州为都城绍兴府,这也就是“绍兴”地名的由来。
绍兴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有人类繁衍生息,马鞍山、壶瓶山等多处越族聚居遗址,距今约4~5千年。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设县,绍兴县直属省。
民国24年(1935年)6月设绍兴行政督察区,次年4月改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32年(1943年)4月改名第二行政督察区,绍兴县属区。
1949年10月,绍兴城区改置绍兴市(县级)。绍兴市人民政府成立。7日,析绍兴县东部置会稽县。绍兴县驻柯桥镇,辖城郊、柯桥、齐贤、进化、漓渚5个区。会稽县驻皋埠,辖皋埠、东湖、东关、汤浦、马山、越南6个区。
1950年3月,绍兴县增设钱清、东浦两区。5月9日,绍兴县、绍兴市(县级)、会稽县合并为绍兴县,市区称城区,县辖17区10镇199乡。复置绍兴市(县级)。27日,省人民政府依照中央政务院统一编制标准划分县别,定绍兴县为特等县。10月,绍兴县进化区所属15个乡划归萧山县;萧山县钱清镇划入绍兴县;嵊县三界区之双江溪、孙岙、上王、喻宅4乡划入绍兴县。
1954年秋,绍兴县东关区及汤浦区的四峰、渔浦、汤霞、四村、胜江5乡和富盛区的长东、保山、长塘、会胡4乡划入上虞。
1956年3月,安昌区及所属11乡划归萧山县,萧山县莲东、莲西、夏履3乡划归绍兴县,合建成夏履乡。3~5月,撤区并乡,撤销14个区建制(保留4个山区、半山区区委班子),将原8镇、155乡合并为7镇50乡。
1958年2月21日,中共浙江省委决定,绍兴县、市合并;4月,县、市委合并结束;7月,县委决定,市人委机构并入县人委。同时建立市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0月,全县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共建15个公社,下设137个管理区(大队)。
1959年1月1日,盐特区头蓬乡划归萧山县,南汇乡划归上虞县,撤销盐特区建制。
1978年1月,新建新二公社。建立海涂区(后改越北区),辖新围、马海、新二3个公社。至此,全县共设11区、69公社、城关镇及4街道。
1981年3月31日,撤销绍兴县,建立绍兴市(县级)。绍兴县革命委员会改为绍兴市人民政府。6月,撤销各区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区公所。8月,撤销城关镇建制,设城镇工作办公室。9月,柯桥、安昌改为建制镇,恢复人民政府名称。10月,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绍兴专员公署,设绍兴市(地级),恢复绍兴县,驻市。9月20日,省府办公厅通知,绍兴县辖鉴湖、皋埠、马山、齐贤、钱清、柯桥、漓渚、平水、越南、海涂(1986年10月改越北区)10区,安昌、柯桥两镇和61公社(乡);撤销东湖区;绍兴市设越城区(县级),辖府山、塔山、蕺山、北海4街道和亭山、东湖、禹陵、灵芝、城东、梅山6公社。10月,恢复乡、镇人民政府。
1984年8月,钱清、华舍、漓渚、孙端、平水、东浦6乡改为建制镇;下方桥乡改为齐贤建制镇。
1985年9月,马鞍、嘉会、斗门、马山4乡改为建制镇。
1986年8月,富盛、王坛2乡改为建制镇。
1987年4月,合作乡改名安城乡。10月,樊江乡改为皋埠建制镇。
1988年,撤销安昌乡,划归安昌镇;新围乡、江桥乡、陶堰乡改为建制镇。
1989年,柯岩、袍谷乡改为建制镇,解放乡改为娄宫建制镇。
1991年,湖塘乡、稽东乡改为建制镇。
1992年5月13日,县府公布撤区、扩镇、并乡行政区划;撤销10区,并62乡镇为22镇3乡。夏履乡于是年秋改为建制镇。
1996年11月25日,稽江乡改为建制镇。至此,全县均为镇建置。
2000年6月16日,浙政发[2000]121号批复同意绍兴县斗门镇新豆姜等6行政村划归马鞍镇管辖:斗门镇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划归马鞍镇管辖。2000年5月29日,浙政发[2000]97号文拟扩大绍兴市市区行政区域:拟将绍兴县东浦镇、鉴湖镇、皋埠镇、马山镇、斗门镇(不含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原斗门镇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拟仍由绍兴县管辖(待国务院批复)。2000年6月12日浙政发[2000]115号文拟绍兴县政府迁址:拟将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区迁至柯桥镇(待国务院批复)。
200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1)将绍兴县的斗门镇(不含新马山村、新合作村、新黄甫村、新孙端村、新豆姜村和新斗门村)、东浦镇、鉴湖镇、皋埠镇和马山镇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2)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越城区迁至柯桥镇。
2001年8月15日,浙政函[2001]161号同意绍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平江镇建制,与平水镇合并。平水镇辖72村、1居,驻平水街(原址)。撤销稽江镇建制,部分(青坛等9个村)并入王坛镇。王坛镇辖50村、1居,驻王坛村(原址)。原稽江镇其余部分(车头等10个村)并入稽东镇。稽东镇辖71村、1居,驻竹田头村(原址)。撤销柯桥镇、华舍镇、湖塘镇建制,改由绍兴县政府直辖并调整设立若干街道。2001年8月21日,绍政发[2001]107号批复:柯桥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柯桥镇萧绍铁路以北28居、17村,驻鉴湖路(原柯桥镇址)。柯岩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柯桥镇萧绍铁路以南2居、42村,驻柯岩居民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管理原华舍镇3居、24村,驻华舍村(原华舍镇址)。湖塘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湖塘镇2居、39村,驻湖塘村(原湖塘镇址)。
2003年1月30日,浙政函[2003]12号批复,同意绍兴县齐贤镇七里江等15个村划归越城区灵芝镇管辖:将绍兴县齐贤镇七里江、庄头、林头、五峰、前王、潞阳、潞庄、后诸、犭央犭茶湖、山泉、西山头、青云、立岱、大庆寺、嘉会15个村划归越城区灵芝镇管辖。调整以后,绍兴县齐贤镇辖33个村、6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地不变(前进村);越城区灵芝镇辖41个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曲屯村)。
2013年10月18日,国务院国函[2013]112号文件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请示,同意撤销县级绍兴县,设立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区域不变(孙端,陶堰,富盛三镇除外)。
2013年11月8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