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庄镇现境原属沂水县辖。
1939年建人民政权,属沂水县十区。
1941年6月原沂水县十区划
属临费沂边联县。
1943年10月,和庄区划回沂南县。
1944年6月成立沂临县,张庄区划入沂临县。
1945年10月沂临县撤销,张庄区并入沂南县。
1958年2月撤区建乡时成立,1958年10月成立张庄公社,11月沂南县撤消,张庄公社划属沂水县。
1961年秋,沂南县恢复,张庄公社复归沂南县,改称张庄区。
1968年4月成立张庄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8月,张庄区改称张庄公社,革命委员会驻地张庄,1981年12月选举产生了本届公社管委会,驻地张庄。
1984年6月,张庄公社党委改建张庄区委。
1951年5月,张庄区改称第九区,1952年1月十区(土山)撤消后,该区辖张庄、金厂、松山、宅子、和庄、沿汶、黄埠、薛庄、峪子、下峪、大峪11个乡。
1955年10月,第九区以改称张庄区,。
1958年2月撤区建乡时成立张庄乡。
1958年10月成立张庄公社,11月划入沂水县。
1968年8月恢复沂南县,张庄公社划回沂南县。
1963年5月,张庄公社改称张庄区。
1985年9月撤消张庄区委,建立张庄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