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
春秋为巴子国地,战国属巫郡地,秦属黔中郡,汉归南郡,三国属荆州建平郡,西晋及隋属清江郡,唐为黔中郡,五代为感化州,宋分别为高顺州、保顺州、高州。元末清初由土司分治,先后设施南、东乡、忠峒、忠建、木册、高罗诸土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乾隆元年(1736),并施南、东乡、忠峒、忠建、木册、高罗诸土司地置县,命名宣恩。
民国元年,废府存县,直隶于省。
1949年11月10日宣恩县城解放,属恩施专区。
1970年属恩施地区。
1983年12月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95年,改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