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周朝时属蜀国。秦昭襄王六年(公元前301年),为秦国蜀郡辖地。西汉时设资中县。北周时因县城在资水(今沱江)之北,故称资阳县。隋唐时属简州、资州。
明朝时资州改为资县。清雍正五年(1727年),设资州直隶州。
民国时复改为资阳县。
建国后资阳县属内江专区,后改为内江地区。
1985年属内江市。
1993年资阳县改为县级资阳市,由内江市代管。
资阳地区:1998年2月26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8]15号):调整内江市行政区划,设立资阳地区,将内江市的安岳、乐至2个县和代管的资阳、简阳2个市(县级)划归资阳地区管辖。地区行政公署驻资阳市雁江镇。
1998年4月29日,资阳地区成立。
地级资阳市:2000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1)撤销资阳地区和县级资阳市,设立地级资阳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雁江区。(2)资阳市设立雁江区,以原县级资阳市行政区域为雁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雁江镇。(3)资阳市辖原资阳地区的安岳县、乐至县和新设立的雁江区。原资阳地区的县级简阳市由省直辖。2000年11月雁江区挂牌成立。12月底资阳市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