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富顺和荣县地区分属巴郡、蜀。
汉代置犍为郡,富顺地区属犍为郡江阳县,荣县则属犍为郡南安县。
东汉章帝时,自贡地区即生产井盐,著名的盐井有富世井、大公井。
北周武帝时,因盐置县设镇。以富世井为名置富世县,
唐代改名为富义县,唐代升公井镇为公井县,隶荣州,宋代废公井县入荣德县,
明代易名富顺县;以大公井为名设公井镇,降荣州为县。
明代嘉靖年间,富顺盐业生产中心西移,新开自流等井。富顺县自流井盐区与荣县贡井盐区相距5公里,产、运、销联系十分密切,“前明以来本属一厂,名曰富义” 。富义厂是构成今日自贡城市框架的雏形。
清咸丰时期,太平军建都南京,淮盐不能上运,清廷饬令川盐济楚。富义厂盐
业生产步入鼎盛时期,年产量占全川的一半以上,年征税银占全川盐税收入的40%,自贡成为四川井盐业的中心,被誉为“富庶甲于蜀中”的“川省精华之地”、“盐都”。
抗日战争时期,沿海沦陷,川盐再次济楚,但两县分治的弊端却阻碍自贡盐业的进一步发展。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战时军需、民食及支援抗战,国民政府决定设市。
民国 28年(1939年)8月,经四川省政府批准,划出富顺县第五区和荣县第二区的产盐区,取自流井和贡井第一字合称自贡市。9月1日,自贡市政府成立,隶属四川省政府。
1949年12月5日,自贡市解放,隶属川南行政公署。
1952年,川南行署被撤销,隶属四川省人民政府。
1978年4月,荣县全部、以及富顺县何市区6个公社划归自贡市管辖。
1983年3月,富顺县全部划归自贡市管辖。
2005年6月15日,国务院(国函〔2005〕52号)批复同意调整自贡市部分行政区划:(1)将自贡市大安区的红旗乡,自贡市沿滩区的仲权镇、舒坪镇、高峰乡、农团乡、漆树乡和自贡市贡井区的荣边镇划归自贡市自流井区管辖。(2)将荣县的龙潭镇、桥头镇、五宝镇、莲花镇、成佳镇、白庙镇、章佳乡、牛尾乡划归贡井区管辖。(3)将富顺县的庙坝镇、牛佛镇、回龙镇划归大安区管辖。(4)将富顺县的仙市镇、瓦市镇划归沿滩区管辖。同年,四川省政府(川府函〔2005〕123号)批复同意调整自贡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原因:自贡市原有行政区划主要存在下列问题:1、“飞地”过多,全市较大块的飞地有6块,面积3.3平方千米,人口3314人;2、区包围区。作为自贡市城市中心区的自流井区被大安区封闭式环绕包围,缺乏发展空间;3、区县行政区划严重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