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驻地安源而得名。
1919年成立安源联保办事处,为正式行政管理机构。
1940年设立安源镇,为江西省的早期建置镇之一,境域仅为现辖区的一部分。
1950年萍乡县设17个区,其中有安源区。
1956年3月改设安源镇。
1957年改设安源乡。
1958年改设安源公社,同年并入萍乡镇。
1959年11月从萍乡镇分设安源公社。
1961年复设安源镇。
1971年10月,安源镇并入安源煤矿。
1972年9月恢复安源镇建置,属城关区(1993年5月更名为安源区)。
1997年,面积25.2平方千米,人口3.6万,辖张家湾、石板、十里、跃进、新生、安源6个行政村和方家坳、牛角坡、建设、张家湾、筲箕街、老正街、下瑶坡、塘湾里、八方井、新正街、九荷11个居委会,镇府驻安源,距区政府5千米。
2003年撤销新生村,并入安源村和跃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