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地名由来
印江之名源于唐开元(713—741),唐代初期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思王县”、“思邛县”,明弘治七年改设“印江县”,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印江县”。相传从“邛江”改为“印江”,是个有趣的故事,据说当年地方官员向皇帝呈报印江政况,皇帝一时没注意,把“邛”字认做“印”字,脱口而出。天子发话,金口玉言,于是中国历史写进了一个“印江”。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历史沿革
唐武德三年(620),建立思王县,治今县境东部,开元四年(716)置思
邛县,治今印江镇甲山村。天宝元年(742),思王、思邛县隶宁夷郡。五代时属黔州。 宋废思王、思邛2县,设朗洞和思堡,为思州地。建炎元年(1127),改隶夔州路。建隆元年(960)废思邛县为邛水县。
元代,印江为思州军民安抚司地,境内建思邛江、朗溪、厥册三长官司。建至元二十一年(1284)改隶顺元路,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隶湖广行省。
明初为厥册蛮夷长官司,保持朗溪、思邛江长官司。洪武年间改厥册蛮夷长官司为朗溪蛮夷长官司。明弘治七年(1494),废思邛江长官司、朗溪司,设立印江县。
清道光十年(1830),废朗溪蛮夷长官司,并入印江县。
民国二年(1913),隶属贵州省黔东道。
民国十四年(1925),废黔东道,由省直管。
民国二十四年(1935),隶属贵州省第六行政区。
民国三十二年(1943),隶贵州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隶黔东南师管区所辖。
1949年,设立印江县。
1986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印江县,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原行政区域不变。
1992年被国务院列为内陆对外开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