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以前为荆州西南域,春秋属牂牁郡属。
蜀汉建兴十一年(233)起,为卤氏大宗(普里大宗)所有。
宋代以前,今县境为土著方国所踞,历代中央王朝所建之郡县,仅系一些政治、军事据点,“大都无城壁,散部落而居”。
元代正式在县境建中层行政机构,镇宁之名始于元代。元至正十一年(1351),今镇宁地为和宏州属地,隶云南普定路;是年九月,和宏州改为镇宁州,仍属云南布政司之普定路(后升普定府)所辖,至1385年起普定府废而改隶四川布政司。
明、清两朝的行政机构基本袭元制,所不同的是实行屯军,增设卫所,形成府州县、卫所、土司三种建制。他们各有领地,互相制约,府州县管民户,卫所管军户,土司管土著民族。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建卫制于纳吉堡(今镇宁县城),因堡中有一奇石名安庄而命名卫城为安庄卫,是年改隶贵州布政司。明嘉靖十一年(1532),知州张邦洙徙镇宁州治所于安庄卫城,州卫同城。
清康熙十年(1671)裁安庄卫并入镇宁州,隶安顺府。明、清两代镇宁一直是州卫治所驻地。
民国三年(1914)改镇宁州为镇宁县,其时废府设道,隶属黔西道;九年(1920年),废道,全省81个县直隶于省;二十四年(1935年),贵州实施《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条例》,是年,全省划为11个专员督察区;二十五年,并为8个。设专员公署分管各县,镇宁隶属贵州省第二行政督察区,区署驻安顺;二十七年(1938年)划归第三行政督察区,区署驻兴仁。
1949年11月21日,镇宁解放,29日成立县人民政府,隶属于安顺专署。
1956年,划入黔南自治州管辖。
1958年,关岭、镇宁两县合并为镇宁县,复归安顺行署管辖。
1961年,两县分开复置。
1963年9月11日,成立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964年,镇宁自治县木岗乡划入六枝特区。
1981年,镇宁四旗公社的四旗等8个大队划入安顺市。
1999年4月,黄果树镇及马厂乡烈山村、募龙村托管。根据省政府精神,撤消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成立“贵州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黄果树管委会),同时建立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简称黄果树工委)。黄果树镇党务及行政由黄果树工委和管委会托管,检察、审判司法管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