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之名得于“山郁珍奇”,素称富饶之地。秦属九江、会稽、丹阳3郡。汉为豫章、会稽、丹阳3郡。从东汉建安十五(210年)析豫章郡地设置鄱阳郡始,上饶市已有一千八百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政区设置历经变动。古属扬州,春秋战国时期为吴越楚之地。秦设郡县制时主属九江郡(玉山、铅山县部分属会稽郡,婺源县属鄣郡);汉属豫章郡(玉山、铅山县归属同秦,婺源改属丹阳郡);三国吴至隋主属鄱阳郡(南朝陈曾改为吴州,隋开皇九年曾一度改为饶州),唐时改郡为州乾元元年(758年)始设信州,其时市境主属饶、信二州。宋时于唐朝同。元主属饶、信二州路及铅山州,明清时主属饶州、广信二府。
1914年主要属豫章、浔阳道,1932年分属江西省第四、六行政区,1935年分属江西省第五、六行政区;1949年5月属赣东北行政区,同年9月主属上饶浮梁专区,1952年9月两专区合并为上饶专区,1971年4月23日改称上饶地区。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上饶地区改设上饶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信州区。2003年12月,波阳县恢复鄱阳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