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一词,远在大约公元前1100年到公元前770年之间的西周时代就已经出现了。据史书记载,我国古代有为王朝服务的会计,有专职官吏专司其事。春秋时代的孔子就曾经当过管会计的委吏。据考证,会计在当时的基本涵义是:既有日常的零星核算,又有年终伊总核算,月计岁会。后来有人总结为“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把“会”与“计”两个字联起来,就成为总核算与零星核算的一个综合体了。
当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时,在原始计量的基础上,计数、计量的方法和形式都有所改进,使当时最简单的会计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到了战国时代,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使封建经济得到发展,也促进了会计的发展。当时用竹简木牍刻写的“籍书”、“计书”的帐簿已经出现,并用“入”和“出”作为记帐符号。
到了唐代,工商业比较发达,经济繁荣,对外贸易和造纸业都有所发展。这时我国会计开始传播到日本等国家,报表和帐簿也普遍使用纸张。同时对于当时的所谓“国计”也有一定的文字资料记载。
到了宋代,官府中的官吏们报销钱粮或办理移交,要编造“四柱清册”,实行“四柱结算法”。所谓四柱就是指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项数字。比作支撑物体的四根柱子,认为柱柱紧要,缺一不可。四柱之间的关系是: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因此,从旧管和新收的总数中减去开除数就是实在数。用现时的会计术语说,四柱就是上期(或期初)结存、本期收入、本期付出和本期(或期来)结存四项。四柱结算法中的四柱平衡关系形成了会计上的方程式,这不仅成为我国传统的中式记帐法(中式簿记)的一个特色;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也一直沿用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