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或地方无线电监测中心(站)的主要职责是:
(1)监测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的使用状况;
(2)监测既设无线电台(站)发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对其技术参数进行检测;
(3)承担为保障国家安全或者国家重大任务而开展的特殊监测任务,以及对涉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等重要无线电业务实施保护性监测;
(4)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及非无线电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干扰源;
(5)查找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6)监测境外无线电台(站)在我国境内的无线电波状况是否遵守有关国际规则或者与我国所达成的协议;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工业、科学和医疗应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其他电器设备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测试有关电波参数和电磁环境;
(9)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非法无线电发射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制止;
(10)国家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