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情况和风险状况,确定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主旨
本条规定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并据此配置监管资源和采取监督管理行动的义务。
释义和理解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其实施督管理的重要基础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体系是监管当局配置监管资源的依据,监管当局依据监管评级的结果,增加对高风险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强度,对持续稳健经营的机构则采取常规的监管措施,对问题严重的机构采取特殊的监管措施,以此来合理地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预警机制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只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早期预警,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才能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之内,防止风险进一步发展和蔓延。若不及时采取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会进一步恶化,以至不得不对其实施市场退出,增加最终的处置成本,问题严重的还会使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发展成整个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对整个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危害。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其他渠道获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对该机构的资本充足水平、资产质量、经营管理状况、盈利能力、流动性及市场风险敏感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定量分析及主规定性判断,在此基础上对该机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该机构监督管理评级的方法和过程。评级结果用不同的等级表示,如有的监管当局采用1-5个等级,依次表示该机构的经营状况。第1等级为最高等级,表示该机构的经营状况非常好,大大高于平均水平;第5等级为最低等级,表示该机构的经营状况非常不好,需要监管机构特别关注,并立即采取有效的挽救措施,否则可能会在近期倒闭。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的目的和作用是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并以此为依据明确监管重点和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如确定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需报送数据和信息的频率和内容、以及是否需要采取强制纠正措施、救助措施或实施市场退出。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源也就是说人力、物力、财力是有限的,必须根据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评级结果,把监督管理资源重点配置到经营状况不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尽量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倒闭,影响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如,对监督管理评级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配置更多的现场检查人员,增加现场检查的次数,扩大现场检查内容的范围,以便及时发现和确认存在的问题,相应采取限制业务范围、资产增长、分配红利及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控制风险。对问题特别严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还要采取补充资本、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等措施、帮助其解决问题,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经营状况。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机制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其他渠道获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以及宏观经济、微观经济、金融体系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采用时间序列分析、同级组水平比较分析、模型分析和专家判断等方法对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早期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目的和作用是对单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早期预警其风险的性质、特征、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以便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前采取监督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国际经验
国际上银行监管当局大多根据本国银行体系的具体情况,建立了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如美国和香港采用的是按风险状况评估的内部统一评级体系--骆驼综合评级体系(CAM-ELS),即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能力、流动性和市场风险敏感性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银行机构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上下调整,最后形成5个评价等级,对不同等级的银行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美国监管当局还对外国银行分行采用ROCA评级体系,即对其风险管理、操作控制、合法经营和资产质量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最后也形成5个评价等级。另外,美国还对外国银行母行的支持度进行评级,即SOSA评级(StrengthofSupportAssessment),评价外国银行在美机构陷于困境时母行对该机构的支持能力。SOSA评级形成3个评价等级。英国的金融服务局根据其法定监管目标,在金融机构的业务风险和风险管理能力方面确定了40个风险要素,评价金融机构对监管目标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程度,根据风险评价情况确定监管强度、监管工具的运用和如何配置监管资源,并提出风险缓解方案。英国金融服务局认为这一评价体系是其高效、节约使用监管资源得监管原则的具体体现。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第I节“简介”中也指出:“审查各家银行的风险水平,并依此来分配监管资源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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